【项目名称】北京威嘉力科技发展公司整体产权及829.9万元债权 (已结束)
项目编号: | G309BJ1002568 | 项目类别: | 金融债权 |
所在地区: | 北京/朝阳区 | 所属行业: | 科研设计及技术服务业 |
挂牌日期: | 2009-04-20 至 2009-05-18 | 投诉举报: |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
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
标的 企业 基本 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北京威嘉力科技发展公司 | |||||
住所 | 北京市朝阳区育惠里11号 | ||||||
法定代表人 | 马卫东 | ||||||
注册资本(万元) | 517.0 人民币 | ||||||
所属行业 | 科研设计及技术服务业 | ||||||
经营规模 | 小型 | ||||||
经济类型 | 国有独资公司(企业) | ||||||
经营范围 | 建筑新技术、新材料及器材方面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企业管理;经济信息咨询服务;销售百货、五金交电、建筑材料、装饰材料、化工产品;复印、打字服务;家庭装饰服务。*** | ||||||
职工人数 | 3 人 | ||||||
有限责任公司其他股东 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 是 |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
管理层是否有受让意向 | 否 | ||||||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 前五位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
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 | 100 % | ||||||
标的 企业 评估 核准 或备 案情 况 | 评估机构 | 北京中泰华恒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 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 | ||||||
核准(备案)日期 | 2009-02-19 | ||||||
评估基准日 | 2008-09-30 | ||||||
标的企业评估值(万元) | 资产总额 | 3402.47 | 负债总额 | 3184.73 | 所有者权益 | 217.73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1047.63 | ||||||
标的 企业 审计 数据 | 资产总额(万元) | 2981.19 | |||||
净资产(万元) | -203.54 | ||||||
上年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 0 | ||||||
上年利润总额(万元) | -83.43 | ||||||
上年净利润(万元) | -83.43 | ||||||
交易 内容 | 转让标的名称 | 北京威嘉力科技发展公司整体产权及829.9万元债权 | |||||
挂牌价格(万元) | 1047.63 |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 | ||||||
挂牌日期 | 2009-04-20 | ||||||
挂牌期满日期 | 2009-05-18 |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挂牌,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 选择拍卖方式确定受让方 | ||||||
产权项目分类 | 产权 | ||||||
转让形式 | 整体转让 | ||||||
产权所有制 | 国资 | ||||||
受让方应当具备的条件 | 经产权转让批准机构审核同意,提出以下受让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企业法人,公司注册资本在人民币500万元以上,具备国家建设部颁发的物业管理一级资质的企业,管理住宅和其它类型物业面积超过100万平方米。 2、意向受让方应当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在向北交所递交受让意向的同时,须向北交所指定账户交纳相当于挂牌价格30%的交易保证金(以挂牌截止日17:00时到账为准)。如本项目挂牌期间只产生1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该交易保证金在产权转让合同签署后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如本项目挂牌期间产生2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拍卖转让方式,交易保证金转为拍卖保证金,意向受让方竞买成功后,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的,其拍卖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他未竞买成功的意向受让方的拍卖保证金由北交所在5个工作日内予以全额无息退还。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1)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2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拍卖程序的;(3)在拍卖程序中各意向受让方均未按项目挂牌价格应价的;(4)因意向受让方原因未与转让方达成产权转让合同的。 4、意向受让方须作出如下书面承诺:(1)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全部转让价款;(2)受让成功后保证改制后企业补交住房维修基金,保证其所管理物业区域维持正常管理状态,有关标的企业出售公有住宅产权和其它房屋管理及维修等事项与转让方不再存在任何关联;(3)如职工留在改制后企业继续工作的,须按国家相关政策规定与职工签订不少于3年劳动合同;(4) 认可标的企业职工安置方案(北交所备查),并以现金方式统一支付解除劳动合同职工的经济补偿金 ;(5) 受让成功后负责办理标的企业评估报告长期投资项所载全部企业的工商变更手续。 5、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其它需要披露的事项 | 此次挂牌829.9万元债权中含标的企业欠转让方430万元借款及欠转让方全资子公司北京阳光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399.9万元借款(该公司委托转让方代为一并处置该债权)。其他事项详见评估报告。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 | 住所(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双榆树知春路76号翠宫饭店15层 | |||
注册资本(万元) | 330000 人民币 | 法定代表人 | 冯春勤 | |||
监管机构(部门) | 省级国资委监管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100% | |||
本次转让产(股)权比例 | 100% |
- 转让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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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科研设计及技术服务业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
- 联系人:李女士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8610)66295566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8610)66295588
- 邮件:未填写!
-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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