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按项目名称搜索  按转让方名称搜索
生交所 > 北京 > 金融债权 > 房地产业
【项目名称】北京京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93.45%股权及24165.802442万元关联公司债权 (已结束)
  项目编号:   G311BJ1004409   项目类别:   金融债权
  所在地区:   北京   所属行业:   房地产业
  挂牌日期:   2011-07-06 至 2011-08-02   投诉举报: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北京京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中国-北京市-市辖区(北京市顺义区府前东街甲2号1幢) 
法定代表人冯国宾 
成立时间1999-01-18 
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  2900
经济类型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房地产业 
组织机构代码70021518-4 
经营规模中型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房地产项目开发;销售商品房;物业管理;房地产信息咨询。 
职工人数10 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序号前十位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1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93.45%
2北京藏骏科技有限责任公司6.55%
   

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2010年度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
386.11 194.99 137.83 
资产总计负债总计所有者权益
36157.71 33243.33 2914.38 
审计机构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
2011-05-31 102.71 48.32 34.93 
报表类型资产总计负债总计所有者权益
月报 39330.64 36381.33 2949.31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评估机构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核准(备案)日期2011-04-25 
评估基准日2010-12-31 
项目账面价值评估价值
资产总计(万元)36157.71 81082.69 
负债总计(万元)33243.33 33243.33 
净 资 产(万元)2914.38 47839.36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68871.68(万元)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天银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股东会决议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1、该项目用地内有1棵经园林部门确认的保留古树。
2、在该项目用地内需完成一座还建公厕。
3、标的所含关联公司债权,包括北京绿茵园林工程公司15.5万元、北京市大龙绿港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第一分公司7.56万元、北京大龙顺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24.4万元、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41,183,424.42元,详见评估报告。
4、标的企业其他负债共计12215.530537万元由转让方通过标的企业代为偿还(所需资金由受让方承担,相关费用已包含在挂牌价中),其他负债包括欠付北京市东方恒信律师事务所律师费30万元、欠付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出让金10604.88万元、欠付北京市人民政府对外联络办公室第三室拆迁补偿款1201.865万元、欠付北京首钢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实业总公司钢结构工程款15.05万元、欠付北京市东城区地方税务局补缴土地出让金契税318.1458万元、欠付租赁临建房屋押金30万元、应交北京市东城区地方税务局税金15.589737万元。
5、上述3、4债务重组完成后,标的企业所有债务的债权人变更为受让方,负债金额合计36381.332979万元。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否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转让方名称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中国[156]北京市[110000]市辖区[110100]顺义区[110113]北京市顺义区府前东街甲2号 
法定代表人李绍林 
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 83000.3232 
经济类型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股份有限公司 
所属行业房地产业 
组织机构代码78395432-8 
经营规模大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93.45%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93.45%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国资监管机构市级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组织机构代码00000000-0 
批准单位名称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决议类型董事会决议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挂牌价格(万元)82000 
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1、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须向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交纳人民币2亿元的交易保证金。如经受让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只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该交易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的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网络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由北京产权交易所无息返还。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被扣除:①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③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五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交易合同的;④意向受让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支付交易价款的。
2、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自《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剩余交易价款。  
受让方资格条件意向受让方须为在中国注册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保证金设定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20000万元  
交纳方式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信息发布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延期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4个周期。 )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权重报价、招投标或动态报价
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转让方信息
  • 转让方: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北京鑫浩投资中心
  • 联系人:张超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010-69445315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未填写!
  • 邮件:未填写!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为在中国注册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 行为能力的自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