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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北京滨松光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7.875%股权(1575万股股份) (挂牌中)
  项目编号:   G312BJ1005312   项目类别:   股权
  所在地区:   北京   所属行业:   制造业
  挂牌日期:   2012-12-05 至 2013-01-02   投诉举报: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北京滨松光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北京市-市辖区(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11区18号楼) 
法定代表人 竹内纯一 
成立时间 1988-03-22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20000
经济类型 国有参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股份有限公司 
所属行业 专用设备制造业 
组织机构代码 60000178-7 
经营规模 大型 
经营范围 许可经营项目:光探测器用电子玻璃材料、光子探测器件、发光器件及其应用的医疗器械(凭许可证经营)等光子技术领域的仪器装置的生产等。一般经营项目:光探测器用电子玻璃材料、光子探测器件、发光器件及其应用的医疗器械(凭许可证经营)等光子技术领域的仪器装置的研究、开发、设计、销售、售后服务及技术咨询等业务。 
职工人数 601 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浜松光子学株式会社 91.125%
2 中核(北京)核仪器厂 7.875%
3 浜松国际株式会社 0.7%
4 北京光子池谷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0.3%
     

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2011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31543.4  6804.27  5854.12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42490.41  8538.92  33951.49 
审计机构 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2-10-31  21477.28  5304.42  4671.94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44958.94  9308.02  35650.93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评估机构 中资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2-11-19 
评估基准日 2011-12-31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资产总计(万元) 42490.43  46817.39 
负债总计(万元) 11511.42  11511.42 
净 资 产(万元) 30979.01  35305.97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2780.345138(万元)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高默克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股东会决议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详见《资产评估报告》、《审计报告》、《法律意见书》等文件资料。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否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中核(北京)核仪器厂 
注册地(住所) 中国[156]北京市[110000]市辖区[110100]大兴区[110115]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南路3号 
法定代表人 刘继平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3812.7 
经济类型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国有企业 
所属行业 专用设备制造业 
组织机构代码 10112006-0 
经营规模 中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7.875%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7.875%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 100009563 
批准单位名称 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 
决议类型 批复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万元) 3118.5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在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向北交所指定账户支付交易保证金人民币900万元。如项目挂牌期满,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该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如本项目挂牌期满,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该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竞价保证金相应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2、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
3、如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保证金不予退还:(1)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挂牌期满后,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或在竞价程序中低于项目挂牌价格应价的;(3)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未能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900万元  
交纳方式 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转让方信息
  • 转让方:中核(北京)核仪器厂
  • 企业规模:601 人
  • 负责部门:北京华诺信诚财务顾问有限公司
  • 联系人:刘女士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010-68084683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未填写!
  • 邮件:未填写!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