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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北京冠清展锐科技有限公司5.88235%股权 (挂牌中)
  项目编号:   G32017BJ1000516   项目类别:   股权
  所在地区:   北京   所属行业:   不限
  挂牌日期:   2017-08-16 至 2017-09-12   投诉举报: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点击查看承诺全文
二、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北京冠清展锐科技有限公司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注册地(住所) 北京市海淀区(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1号院8号楼D座5层508)
法定代表人 赵伟国 成立日期 2014-04-18
注册资本(万元) 120000.00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万元) 120000.00万元(人民币)
经济类型 国有参股企业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专业技术服务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
组织机构代码
91110108098285808Q
经营规模 大型
经营范围 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有比例(%)
合展(集团)有限公司 12.9412%
北京嘉信汇金科技有限公司 12%
北京东富锐进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11.7647%
中关村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1.7647%
北京冠华伟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11.6471%
北京展锐冠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9.2941%
上海道得丰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8.3294%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8.3294%
其他股东 7.0588%
金石投资有限公司 4.1706%
北京东富佑德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2.7%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2016年度审计报告数据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159449.11 -55054.93 -48467.67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596674.34 49868.62 546805.72
审计机构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17年5月31日财务报表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54746.91 -24289.7 -22782.06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654873.15 198143.8 456729.36
其他披露的内容
 
 
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中关村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北京市 海淀区(北京市海淀区彩和坊路6号11-12层)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法定代表人 赵长山 成立日期 2010-03-31
注册资本(万元) 2302010.5002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万元) 1770332.022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 所属行业 专业技术服务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
组织机构代码
911100005531192122 经营规模 大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11.7647%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5.88235%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市级其他部门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
组织机构代码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董事会决议
批准单位名称 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
批准日期 2015-06-11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批复
决议文件名称 中科园发【2015】32号
 
交易条件 标的名称 北京冠清展锐科技有限公司5.88235%股权
转让底价 70588.27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须向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交纳 21176万元的交易保证金。如挂牌期满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交易保证金在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后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如挂牌期满产生两家或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进入竞价程序,该保证金将自动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最终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2、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将被扣除:(1)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4)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或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5)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挂牌条件要求的。 3、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时须书面承诺:(1)意向受让方应自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并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支付至北交所指定账户。(2)同意在北交所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转让价款划转到转让方指定账户。 4、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或意向受让方控股母公司或意向受让方控股母公司下属其它控股企业(控股指直接占股不少于51%,股权关系以各方工商执照和公司章程为准)应在集成电路相关行业具有超过五年的行业经验(行业经验以各方营业执照所注经营范围为准); 2.意向受让方或意向受让方控股母公司(控股指直接占股不少于51%,股权关系以各方工商执照和公司章程为准)净资产规模应在100亿元人民币以上(以各方2016年年度审计报告或之后的任意一期审计报告为准)。
保证金设定 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21176 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信息披露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竞价方式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竞价方式: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在原股东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情况下,如仅征集到1个符合条件的非原股东意向受让方,则不再组织上述竞价活动,由该意向受让方单独进行报价,并以此价格征询原股东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
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
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转让方信息
  • 转让方:中关村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未填写!
  • 联系人:赵率帅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13716743879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未填写!
  • 邮件:未填写!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 1.意向受让方或意向受让方控股母公司或意向受让方控股母公 司下属其它控股企业(控股指直接占股不少于51%,股权关系 以各方工商执照和公司章程为准)应在集成电路相关行业具有超 过五年的行业经验(行业经验以各方营业执照所注经营范围为 准); 2.意向受让方或意向受让方控股母公司(控股指直接 占股不少于51%,股权关系以各方工商执照和公司章程为准) 净资产规模应在100亿元人民币以上(以各方2016年年度审计报 告或之后的任意一期审计报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