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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益泰山水(北京)电子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 (挂牌中)
  项目编号:   G32017BJ1000071   项目类别:   股权
  所在地区:   北京   所属行业:   不限
  挂牌日期:   2017-02-20 至 2017-03-17   投诉举报: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二、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益泰山水(北京)电子有限责任公司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注册地(住所) 北京市海淀区(北京市海淀区北洼路4号益泰大厦一层)
法定代表人 荆芳平 成立日期 2004-05-27
注册资本(万元) 500.00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万元) 500.00万元(人民币)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零售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
组织机构代码
91110108762961529N
经营规模 小型
经营范围 销售电子产品、家用电器。(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有比例(%)
北京无线电厂 100%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2015年度审计报告数据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1452.03 -358.89 -350.83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295.16 179.66 115.51
审计机构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17年1月31日财务报表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0 -25.74 -25.74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49.16 -0.55 49.71
其他披露的内容 1、截止至评估基准日2016年5月31日,标的企业净资产账面值为61.70万元,净资产评估值为49.37万元,减值额为12.33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全部为车辆减值1.33万元;流动资产减值11万元,为标的企业经销业务中的货品损失款。 2、标的企业所拥有的车辆自2016年4月1日起为出租状态,租赁期限为五年。该《车辆租赁合同》已留存北交所备查。 3、标的企业成立时间较早,历史变革较为繁多,且目前处于停止经营状态,历史财务账册已经遗失。 4、本次股权转让不涉及职工安置。 5、其他披露事项详见北交所备查相关文件。
 
三、转让方基本情况
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北京无线电厂
注册地(住所) 北京市 海淀区(北京市海淀区北洼路4号)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法定代表人 陈兵慧 成立日期 1981-01-19
注册资本(万元) 5069.80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万元) 5069.80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 全民所有制企业 所属行业 专用设备制造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
组织机构代码
911101081011030418 经营规模 中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10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10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省级国资委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
组织机构代码
633647998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总经理办公会决议
批准单位名称 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批准日期 2016-09-18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批复
决议文件名称 京电控战发字【2016】271号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标的名称 益泰山水(北京)电子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
转让底价 50.00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如挂牌期满,经受让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只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的,其竞价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2、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扣除该当事人已支付的保证金,作为对转让方的补偿金:①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后,已书面确认参加后续竞价程序而实际未参加的;③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④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及未按《产权交易合同》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 3、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并生效后3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以外的剩余交易价款支付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4、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产权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通过受让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北交所备查资料,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产权转让公告内容及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意向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产权交易标的、逾期递交工商变更资料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和欺诈行为,应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转让方有权按本项目交易条件的有关约定扣除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并将转让标的重新挂牌。
 
受让方资格条件
保证金设定 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15 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五、信息披露期
信息披露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竞价方式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竞价方式: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在原股东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情况下,如仅征集到1个符合条件的非原股东意向受让方,则不再组织上述竞价活动,由该意向受让方单独进行报价,并以此价格征询原股东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
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
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转让方信息
  • 转让方:北京无线电厂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未填写!
  • 联系人:武女士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13811171199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未填写!
  • 邮件:未填写!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 销售电子产品、家用电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