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北京零拾科技有限公司20%股权 (挂牌中)
项目编号: | G32017BJ1000004 | 项目类别: | 股权 |
所在地区: | 北京 | 所属行业: | 不限 |
挂牌日期: | 2017-01-06 至 2017-02-07 | 投诉举报: |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
一、转让方承诺 | |||||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点击查看承诺全文 | |||||
二、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 |||||
标的企业名称 | 北京零拾科技有限公司 |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北京市朝阳区(北京市朝阳区甘露园19号27号楼三层3-D号) | |||
法定代表人 | 杨文建 | 成立日期 | 2015-11-13 | ||
注册资本(万元) | 1000.00万元(人民币) | 实收资本(万元) | 1000.00万元(人民币) | ||
经济类型 | 国有参股企业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所属行业 | 专业技术服务业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 组织机构代码 |
91110105MA001UW67L | ||||
经营规模 | 小型 | ||||
经营范围 | 技术推广服务;经济贸易咨询;旅游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电脑图文设计、制作;企业策划;承办展览展示活动;销售服装、鞋帽、针纺织品、日用品、玩具、文具用品、工艺品、体育用品、家用电器、珠宝首饰、摄影器材、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化妆品、通讯设备、电子产品、未经加工的干果、坚果、谷类、豆类、薯类、新鲜水果、新鲜蔬菜;互联网信息服务;销售食品。(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销售食品、互联网信息服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
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否 | ||||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 否 | ||||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 否 | ||||
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 否 | ||||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 前十位股东名称 | 持有比例(%) | |||
陈钢 | 30% | ||||
北京零食工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30% | ||||
北青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 20% | ||||
河北聚精采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 20% | ||||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2015年度审计报告数据 |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7.47 | -409.67 | -409.67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868.05 | 477.72 | 390.33 | |||
审计机构 | 北京中同兴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 ||||
2016年11月30日财务报表 |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27.68 | -1247.49 | -1247.43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826.17 | 1083.26 | -257.09 | |||
其他披露的内容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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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北青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北京市市辖区 朝阳区(北京市朝阳区白家庄东里23号) |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
法定代表人 | 张延平 | 成立日期 | 2001-05-28 | ||
注册资本(万元) | 19731.00万元(人民币) | 实收资本(万元) | 19731.00万元(人民币)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所属行业 | 新闻和出版业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 组织机构代码 |
91110000726341672L | 经营规模 | 大型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20%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20%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省级其他部门监管 |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 组织机构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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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 其他 | ||||
批准单位名称 | 北青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办公会 | ||||
批准日期 | 2016-06-14 | ||||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 其他 | ||||
决议文件名称 | 北青传媒股份有限公司6月14日总裁办公会会议纪要 | ||||
交易条件 | 标的名称 | 北京零拾科技有限公司20%股权 | |||
转让底价 | 210.00万元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在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将人民币63万元交易保证金支付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2、如挂牌期满,只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的,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该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则采用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最高报价方交纳的保证金直接转为转让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最高报价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将被扣除:(1)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4)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或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5)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挂牌条件要求的。 3、意向受让方需书面承诺:应自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次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交易价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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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资格条件 | 无 | ||||
保证金设定 | 交纳保证金 | 是 | |||
交纳金额 | 63 万元 | ||||
交纳时间 |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 ||||
信息披露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竞价方式 |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竞价方式: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在原股东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情况下,如仅征集到1个符合条件的非原股东意向受让方,则不再组织上述竞价活动,由该意向受让方单独进行报价,并以此价格征询原股东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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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 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 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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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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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北青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未填写!
- 联系人:张愫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13718428528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未填写!
- 邮件:未填写!
-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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