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北京国利能源投资有限公司10%股权 (挂牌中)
项目编号: | G316BJ1007097-2 | 项目类别: | 股权 |
所在地区: | 北京 | 所属行业: | 不限 |
挂牌日期: | 2016-12-28 至 2017-01-24 | 投诉举报: |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
一、转让方承诺 | ||||||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点击查看承诺全文 | ||||||
二、标的企业简况 | ||||||
标的企业 |
标的企业名称 | 北京国利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中国-北京市-市辖区(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0 号(国兴家园)) | |||||
法定代表人 | 郑俊 | |||||
成立时间 | 1993-02-24 | |||||
注册资本(万元) | 人民币 30000 | |||||
经济类型 | 国有参股企业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
所属行业 | 投资与资产管理 | |||||
组织机构代码 | 999999999 | |||||
经营规模 | 中型 | |||||
经营范围 | 项目投资;经营本企业自产机电产品、成套设备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及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备品备件、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规定的一、二类进口商品除外);开展本企业中外合资经营,合作生产及“三来一补”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 |||||
职工人数 | 60 人 |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
否 | ||||
序号 | 前十位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
1 | 成都妙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25% | ||||
2 | 北京黑钻投资有限公司 | 25% | ||||
3 | 国投资产管理公司 | 10% | ||||
4 | 北京首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10% | ||||
5 | 张家港市金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10% | ||||
6 | 成都金森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10% | ||||
7 | 天津博宁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0% | ||||
主要财务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 |||||
2014年度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267789.05 | 75453.95 | 52067.37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294634.66 | 174630.75 | 120003.91 | ||||
审计机构 | 中建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 ||||||
报表日期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2015-12-31 | 42899 | 32843.44 | 28145.48 | |||
报表类型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月报 | 136235.87 | 91259.92 | 44975.95 | |||
内部审议情况 | 股东会决议 | |||||
重要信息 披露 |
其他披露内容 |
1、标的企业于2016年3月28日召开股东会,原股东不放弃优先购买权。 2、标的企业2014年度审计报告为合并审计报告,财务数据均为合并报表数。 3、详见《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书》和《法律意见书》等备查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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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 否 | |||||
三、转让方简况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北京首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中国[156]北京市[110000]市辖区[110100]东城区[110101]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6号首创大厦603室 | |||||
法定代表人 | 于仲华 | |||||
注册资本(万元) | 人民币 55000 | |||||
经济类型 | 国有独资公司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 | |||||
所属行业 | 投资与资产管理 | |||||
组织机构代码 | 63369147-0 | |||||
经营规模 | 大型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10% |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10%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省级国资委 |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 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 | |||||
组织机构代码 | 10113894-9 | |||||
批准单位名称 | 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 | |||||
决议类型 | 董事会决议 | |||||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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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万元) | 10525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在受让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人民币3157.5万元的交易保证金至北交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2、如挂牌期满,经受让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由北交所按规定无息返还。 3、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全部保证金将被100%扣除,先用于补偿北京产权交易所及各方经纪会员应收取的各项服务费,剩余部分作为对转让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①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④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⑤意向受让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⑥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挂牌条件要求的情形。 4、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支付至北交所指定账户。 5、本项目挂牌公告期即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并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及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文件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接受产权转让公告及其他相关文件之全部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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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资格条件 | 无。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交纳金额 | 3157.5万元 | |||||
交纳方式 | 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 |||||
五、挂牌信息 | ||||||
挂牌公告期 (信息发布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期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
交易方式 |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一次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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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 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 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
- 转让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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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北京首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北京中诚天下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 联系人:王洋洋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13161750597 010-63799892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未填写!
- 邮件:未填写!
-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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