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北京工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60%股权 (挂牌中)
项目编号: | G316BJ1007392 | 项目类别: | 股权 |
所在地区: | 北京 | 所属行业: | 不限 |
挂牌日期: | 2016-09-19 至 2016-10-18 | 投诉举报: |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
一、转让方承诺 | ||||||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 ||||||
二、标的企业简况 | ||||||
标的企业 |
标的企业名称 | 北京工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中国-北京市-市辖区(北京市顺义区国门商务区机场东路2号) | |||||
法定代表人 | 马卫国 | |||||
成立时间 | 2010-07-09 | |||||
注册资本(万元) | 人民币 500 |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
所属行业 | 投资与资产管理 | |||||
组织机构代码 | 55855918-8 | |||||
经营规模 | 小型 | |||||
经营范围 | 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社会经济咨询;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 | |||||
职工人数 | 0 人 |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
否 | ||||
序号 | 前十位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
1 | 北京工业发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60% | ||||
2 | 北京顺义金融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 40% | ||||
主要财务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 |||||
2015年度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12.82 | 20.38 | 15.21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599.83 | 5.1 | 594.73 | ||||
审计机构 |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 ||||||
报表日期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2016-06-30 | 0 | 2.43 | 3.96 | |||
报表类型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月报 | 598.69 | 0 | 598.69 | |||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
评估机构 | 北京三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
核准(备案)机构 | 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 |||||
核准(备案)日期 | 2016-01-22 | |||||
评估基准日 | 2015-10-31 | |||||
项目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
资产总计(万元) | 601.7 | 598 | ||||
负债总计(万元) | 0.71 | 0.71 | ||||
净 资 产(万元) | 600.99 | 597.3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358.3777(万元) | |||||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 北京正瑞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 |||||
律师事务所 | 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 | |||||
内部审议情况 | 股东会决议 | |||||
重要信息 披露 |
其他披露内容 | 详见《资产评估报告》、《审计报告》及《法律意见书》等北交所备查文件。 | ||||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 否 | |||||
三、转让方简况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北京工业发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中国[156]北京市[110000]市辖区[110100]朝阳区[110105]北京市朝阳区工体北路六号 | |||||
法定代表人 | 孙婧 | |||||
注册资本(万元) | 人民币 100000 | |||||
经济类型 | 国有独资公司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 | |||||
所属行业 | 投资与资产管理 | |||||
组织机构代码 | 99999999-9 | |||||
经营规模 | 大型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60% |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60%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省级国资委 |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 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 |||||
组织机构代码 | 40059216-4 | |||||
批准单位名称 | 北京工业发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会 | |||||
决议类型 | 董事会决议 | |||||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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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万元) | 358.38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在其受让资格被确认后的3个工作日内,向北交所指定帐户缴纳108万元交易保证金; 2、①若挂牌期满只产生一家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为意向受让方,则本项目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②若挂牌期满只产生一家非原股东的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进入征询原股东环节。原股东行权的,该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自原股东行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原股东放弃行权的,该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直接转为转让价款的一部分。③除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之外,若挂牌期满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各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项目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最高报价方后进入征询原股东环节。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最高报价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原股东行权的,最高报价方交纳的保证金自原股东行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原股东放弃行权的,最高报价方交纳的保证金直接转为转让价款的一部分。 3、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价款至北交所指定账户; 4、如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全额扣除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补偿金:①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③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在五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④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支付至北交所指定账户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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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中国境内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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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交纳金额 | 108万元 | |||||
交纳方式 | 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 |||||
五、挂牌信息 | ||||||
挂牌公告期 (信息发布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期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
交易方式 |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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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 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 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
- 转让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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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北京工业发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北京国翔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联系人:栾红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13552561898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未填写!
- 邮件:未填写!
-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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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意向受让方须为中国境内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