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北京海斯顿环保设备有限公司10%股权 (已结束)
项目编号: | G311BJ1004726 | 项目类别: | 股权 |
所在地区: | 北京 | 所属行业: | 科研设计及技术服务业 |
挂牌日期: | 2011-12-12 至 2012-01-09 | 投诉举报: |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
一、转让方承诺 | ||||||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 ||||||
二、标的企业简况 | ||||||
标的企业 | 标的企业名称 | 北京海斯顿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中国-北京市-市辖区(北京市通州区中关村科技园区通州园金桥科技产业基地环宇路3号) | |||||
法定代表人 | 周国强 | |||||
成立时间 | 2001-04-02 | |||||
注册资本(万元) | 人民币 10000 | |||||
经济类型 | 国有参股企业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
所属行业 | 技术服务业 | |||||
组织机构代码 | 72634022-3 | |||||
经营规模 | 中型 | |||||
经营范围 | 许可经营项目:普通货运。一般经营项目:环保设备、仪表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销售机械电器设备、仪表及本公司自行开发后产品;设计、研发仪表;生产环保设备、仪表;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专业承包。(知识产权出资3000万元) | |||||
职工人数 | 117 人 |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 否 | ||||
序号 | 前十位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
1 | 上海京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75% | ||||
2 | 北京桑德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 15% | ||||
3 | 北京工业发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10% | ||||
主要财务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 |||||
2010年度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7570.12 | -803.97 | -837.26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47196.12 | 41806.52 | 5389.6 | ||||
审计机构 | 华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 ||||||
报表日期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2011-10-31 | 5272.38 | -221.34 | -221.71 | |||
报表类型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月报 | 36250.44 | 30958.24 | 5292.2 | |||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 评估机构 | 北京三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
核准(备案)机构 | 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
核准(备案)日期 | 2011-11-28 | |||||
评估基准日 | 2011-03-31 | |||||
项目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
资产总计(万元) | 23417.46 | 28743.77 | ||||
负债总计(万元) | 18202.39 | 18202.39 | ||||
净 资 产(万元) | 5215.07 | 10541.38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1054.14(万元) | |||||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 北京正瑞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 |||||
律师事务所 | 北京市方略律师事务所 | |||||
内部审议情况 | 股东会决议 | |||||
重要信息 披露 | 其他披露内容 | 详见标的企业评估报告 | ||||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 否 | |||||
三、转让方简况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北京工业发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中国[156]北京市[110000]市辖区[110100]朝阳区[110105]北京市朝阳区工体北路六号 | |||||
法定代表人 | 石幼文 | |||||
注册资本(万元) | 人民币 100000 | |||||
经济类型 | 国有独资公司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 | |||||
所属行业 | 投资与资产管理 | |||||
组织机构代码 | 73511009-1 | |||||
经营规模 | 中型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10% |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10%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省级国资委 |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 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 |||||
组织机构代码 | 40059216-4 | |||||
批准单位名称 | 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 |||||
决议类型 | 其它类型 | |||||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
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万元) | 1054.14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在其受让资格被确认后的3个工作日内,支付300万元保证金到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的账户。 2、如挂牌期满,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该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3、如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全额扣除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补偿金:①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③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在五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④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支付至北交所指定账户的。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3、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交纳金额 | 300万元 | |||||
交纳方式 | 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 |||||
五、挂牌信息 | ||||||
挂牌公告期 (信息发布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重新挂牌 | |||||
交易方式 |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
权重报价、招投标或动态报价 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
- 转让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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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北京工业发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北京国翔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联系人:栾红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13552561898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未填写!
- 邮件:未填写!
-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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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意向受让方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3、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