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建设综合勘察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35%股权及1345.284227万元债权 (已结束)
项目编号: | G311BJ1004337 | 项目类别: | 股权 |
所在地区: | 北京 | 所属行业: | 科研设计及技术服务业 |
挂牌日期: | 2011-05-19 至 2011-06-10 | 投诉举报: |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
一、转让方承诺 | ||||||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 ||||||
二、标的企业简况 | ||||||
标的企业 | 标的企业名称 | 建设综合勘察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中国-北京市-市辖区(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内大街177号) | |||||
法定代表人 | 单昶 | |||||
成立时间 | 1993-05-18 | |||||
注册资本(万元) | 人民币 5000 | |||||
经济类型 | 国有参股企业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 | |||||
所属行业 | 科研设计及技术服务业 | |||||
组织机构代码 | 40000268-9 | |||||
经营规模 | 中型 | |||||
经营范围 | 许可经营项目:对外派遣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出版《工程勘察》杂志(有效期至2013年12月31日)。一般经营项目:境内各类的勘测、设计、咨询、监理等。 | |||||
职工人数 | 500 人 |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 否 | ||||
序号 | 前十位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
1 |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 35% | ||||
2 | 单 昶 | 9.4% | ||||
3 | 孟庆喆 | 12.21% | ||||
4 | 李耀刚 | 9.78% | ||||
5 | 王 丹 | 9.1% | ||||
6 | 鲍春香 | 3.25% | ||||
7 | 武 威 | 9.49% | ||||
8 | 王 毅 | 11.77% | ||||
主要财务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 |||||
2010年度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10372.41 | -177.33 | 17.9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18871.32 | 12752.1 | 6119.22 | ||||
审计机构 |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 ||||||
报表日期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2011-03-31 | 2583.6 | -712.71 | -677.71 | |||
报表类型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月报 | 19121.1 | 13679.62 | 5441.48 | |||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 评估机构 | 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
核准(备案)机构 |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 |||||
核准(备案)日期 | 2011-05-12 | |||||
评估基准日 | 2010-11-30 | |||||
项目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
资产总计(万元) | 20720.1 | 27912.46 | ||||
负债总计(万元) | 15147.6 | 14704.7 | ||||
净 资 产(万元) | 5572.5 | 13207.76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4622.716(万元) | |||||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 京都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
律师事务所 | 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 | |||||
内部审议情况 | 股东会决议 | |||||
重要信息 披露 | 其他披露内容 | 1、标的企业离退休人员307人,其中2009年3月改制后退休21人,企业每年用于上述人员(21人)的相关费用约25万元,随着退休人员的增加以及相关费用标准的增加,标的企业拟从今后企业利润中提取部分进行补贴的费用也会增加。 2、标的企业目前是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设环境工程中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勘察与岩土工程标准技术归口单位、中国建筑学会工程勘察分会、中国勘察设计协会工程勘察与岩土分会行业发展与国际联络部、全国建筑工程勘察科技情报网和《工程勘察》编辑部的依托或挂靠单位,标的企业承担上述相关行业组织的相应费用。2009年和2010年的费用分别约为67万元和62万元,随着相关工作及其他情况的变化,费用也可能会变化。 3、标的企业现有的房屋产权证登记的权利人均为“建设综合勘察研究设计院”,系企业改制前的名称,因在办理相关更名手续过程中涉及部分税费需缴纳,而相关金额及缴纳方式尚不明确,故暂时尚未完成相关手续。 4、标的企业固定资产中部分车辆行驶证尚未变更转入本公司,仍为建设综合勘察研究设计院。 5、标的企业公司章程第二十一条规定“未经股东会决议,股东不得向可能与公司业务有竞争的法人或者自然人转让出资。” 6、本项目的挂牌价格为人民币6000万元,其中股权部分的转让价格为4654.715773万元,债权部分按照评估价值1345.284227万元转让。 7、其他详见《审计报告》、《评估报告》。 | ||||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 否 | |||||
三、转让方简况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中国[156]北京市[110000]市辖区[110100]海淀区[110108]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 |||||
法定代表人 | 熊群力 | |||||
注册资本(万元) | 人民币 793022.2 | |||||
经济类型 | 国有独资公司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 | |||||
所属行业 | 信息技术服务业 | |||||
组织机构代码 | 10001024-9 | |||||
经营规模 | 大型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35% |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35%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国务院国资委 |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公司 | |||||
组织机构代码 | 100010249 | |||||
批准单位名称 |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公司 | |||||
决议类型 | 董事会决议 | |||||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
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万元) | 6000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本项目挂牌公告期间为对转让标的实施尽职调查期间,转让方及标的公司对意向受让方实施的尽职调查给予必要的配合与支持。意向受让方在实施尽职调查前需签署《投资者保密承诺函》,在通过资格确认并缴纳交易保证金后,视为意向受让方已完成对转让标的的尽职调查,已对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并自愿承担除因转让方原因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 2、意向受让方需在提交受让申请时,须书面承诺:(1)意向受让方应自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的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次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转让价款。 (2)如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将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①意向受让方提交《产权受让申请书》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本转让项目挂牌公告期满,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意向受让方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在竞价程序中意向受让方未按照相关规则在规定时间内报价或意向受让方的出价低于挂牌价格的;④意向受让方在其已依据相关规则被确定成为最终受让方之次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未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3)成功受让后,同意标的企业继续承担改制前离退休人员的相关费用且同意标的企业从今后的企业利润中提取部分补贴该费用。(4)成功受让后,同意标的企业延续承担行业公益性工作及承担依托或挂靠单位的相应费用。(5)成功受让后,同意标的企业承担未来需缴纳办理相关更名手续过程中涉及的相应税费。(6)成功受让后,同意标的企业继续履行全员劳动合同。 3、为保证标的企业的长远健康发展,意向受让方在提交受让申请时,须提交认可标的企业现有章程的书面声明。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与标的企业的业务不存在竞争关系。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考虑到标的企业今后的发展规划,意向受让方如为企业法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8000万元; 2、意向受让方如为自然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须提供本项目挂牌期间银行出具的账户余额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的存款证明;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交纳金额 | 1800万元 | |||||
交纳方式 | 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 |||||
五、挂牌信息 | ||||||
挂牌公告期 (信息发布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期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2个周期。 ) | |||||
交易方式 |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
权重报价、招投标或动态报价 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
- 转让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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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公司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北京华诺信诚财务顾问有限公司
- 联系人:曹莉婷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010-68084653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未填写!
- 邮件:未填写!
-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
- 1、考虑到标的企业今后的发展规划,意向受让方如为企业法人,应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8000万元; 2、意向受让方如为自然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具有良 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须提供本项目挂牌期间银行出具的账户 余额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的存款证明;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