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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北京城建胜茂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60%股权及113616.385423万元债权 (挂牌中)
  项目编号:   G32017BJ1000075   项目类别:   股权
  所在地区:   北京   所属行业:   房地产业
  挂牌日期:   2017-06-29 至 2017-07-26   投诉举报: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标的企业名称 北京城建胜茂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注册地(住所) 北京市房山区(北京市房山区良乡地区月华大街8-A号楼202)
法定代表人 李彦国 成立日期 2012-03-20
注册资本(万元) 5000.00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万元)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房地产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
组织机构代码
91110111592333561K
经营规模 中型
经营范围 房地产开发;销售商品房;物业管理;机动车公共停车场服务;仓储服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有比例(%)
北京城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60%
重庆龙湖天街商业地产有限公司 40%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2016年度审计报告数据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55104.06 -2677.47 -2677.47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185621.82 185212.78 409.04
审计机构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17年5月31日财务报表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1384.29 -1377.25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185561.05 186529.26 -968.21
其他披露的内容 1、本项目挂牌价格为141849.605423万元,其中股权部分的对应价格为28233.22万元,债权部分的对应价格为113616.385423万元。如果本项目形成竞价,成交价格的增值部分属于股权部分对应价格的溢价。除前述挂牌价格以外,受让方还应承担第一笔债权本金部分(即42000万元)自2016年12月1日起至支付转让价款当日所产生的利息;同时承担第二笔债权本金部分(即60000万元)自2017年4月5日起至支付转让价款当日所产生的利息,两笔利息款在受让方支付首期转让价款当日一次性支付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利息计算方法详见各自借款合同。 2、标的企业与西藏信托之间的抵押担保事项根据转让方与西藏信托有限公司2017年4月18日签订的《注销抵押登记协议》,标的企业已经向西藏信托有限公司偿还全部本金,评估报告中所述国有土地使用权及不动产抵押已注销。 3、借款事项(1)根据标的企业与转让方2016年3月21日签订的《统借统还管理合同》,标的企业向转让方借款42000万元,借款日期为2016年3月21日至2017年9月30日,借款利率为以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为准,上浮5%。(2)根据标的企业与重庆龙湖天街商业地产有限公司2017年3月14日签订的《借款合同》,标的企业向重庆龙湖天街商业地产有限公司借款40000万元,借款日期为2017年3月16日至2017年9月30日,年利率为8.30%。(3)根据标的企业与转让方2017年3月29日签订的《借款协议》,标的企业向转让方借款60000万元,借款日期为2017年4月5日至2017年9月30日,年利率为8.30%。 4、委托管理事项根据标的企业与北京龙湖润兴商业地产管理有限公司2017年4月10日签订的胜茂购物中心项目之委托经营管理协议,标的企业委托北京龙湖润兴商业地产管理有限公司对胜茂购物中心的商业经营管理提供全流程的委托经营管理服务,委托期限20年。 5、本项目于2017年02月24日进行了预披露,预披露后至此次正式挂牌期间标的企业进行了股东变更,原股东泰富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变更为重庆龙湖天街商业地产有限公司。 6、其他内容详见《评估报告》、《审计报告》、《法律意见书》等相关备查文件。
 
三、转让方基本情况
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北京城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北京市 西城区(北京市西城区马甸南村4号)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法定代表人 郑福臣 成立日期 1985-05-10
注册资本(万元) 30000.00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万元)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房地产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
组织机构代码
91110000102108442K 经营规模 大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6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6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省级国资委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
组织机构代码
101909934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其他
批准单位名称 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
批准日期 2017-02-10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董事会决议
决议文件名称 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第一次董事会决议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标的名称 北京城建胜茂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60%股权及113616.385423万元债权
转让底价 141849.605423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分期付款
分期付款支付要求 首期价款(含交易保证金)为股权部分对应价格的90%(即25409.898万元)及113616.385423万元的债权。受让方应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以外的首期价款一次性全额支付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剩余价款为股权部分对应价格的10%(即2823.322万元)。受让方应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内付清,且受让方应提供合法有效担保;同时,受让方应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一次性支付剩余价款自首期价款付款日至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日期间的利息。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产权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通过受让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评估报告》及其所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产权转让公告内容及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意向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拒付交易价款或放弃受让或退还产权交易标的,即可视为违约和欺诈行为,并按本项目交易条件的有关约定处置其递交的交易保证金,并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 2、意向受让方须在通过受让资格确认后1个工作日内支付相当于挂牌价格30%的交易保证金至北交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3、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的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按分期付款方式支付交易价款。具体支付方式如下:(1)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扣除交易保证金外的剩余首期价款(即96471.401797万元)支付至北交所指定账户;同时,按照:①转让方与标的企业2016年3月21日签订的《统借统还管理合同》,按本金42000万元和以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为准,上浮5%计算出的借款利息(计息时段为:自2016年12月1日起至受让方支付首期转让价款当日止);②转让方与标的企业2017年3月29日签订的《借款协议》,按本金60000万元和以8.3%的利率计算出的借款利息(计息时段为:从2017年4月5日起至受让方支付首期转让价款当日止)在受让方支付首期转让价款当日一次性全额支付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2)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内,将剩余价款(即股权部分对应价格的10%)及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剩余价款自首期价款付款日至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日期间的利息支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4、如挂牌期满,经受让资格确认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未受让成功的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按北京产权交易所规定返还。 5、若非转让方原因,当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全部扣除:(1)意向受让方提交《产权受让申请书》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本转让项目挂牌公告期满,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意向受让方未参加后续网络竞价程序的;(3)在网络竞价程序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4)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或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5)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挂牌条件要求的。 6、意向受让方须对以下事项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标的企业办理股权变更工商登记手续的前提条件为(1)受让方按照《产权交易合同》的约定及时足额支付了交易价款。(2)受让方按照其他披露的内容第1条和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第3条及《产权交易合同》的约定及时全额支付了标的企业所欠转让方的借款利息。(3)本次产权交易获得北交所出具的企业国有产权交易凭证。
 
受让方资格条件
保证金设定 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42554.881626 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1个工作日内交纳。
五、信息披露期
信息披露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六、竞价方式
竞价方式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竞价方式: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在原股东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情况下,如仅征集到1个符合条件的非原股东意向受让方,则不再组织上述竞价活动,由该意向受让方单独进行报价,并以此价格征询原股东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
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
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转让方信息
  • 转让方:北京城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未填写!
  • 联系人:林健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13552209730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未填写!
  • 邮件:未填写!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