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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北京首钢融创置地有限公司50%股权 (已结束)
  项目编号:   G311BJ1004491   项目类别:   股权
  所在地区:   北京   所属行业:   房地产业
  挂牌日期:   2011-08-26 至 2011-09-23   投诉举报: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北京首钢融创置地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中国-北京市(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C1配套商业) 
法定代表人刘桦 
成立时间2005-06-02 
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  10000
经济类型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房地产业 
组织机构代码77639380-9 
经营规模大型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房地产开发;销售自行开发的商品房;销售建筑材料、装饰材料、机械电器产品;技术开发、技术咨询;商务服务;销售装饰材料。  
职工人数120 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序号前十位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1北京首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50%
2天津融创置地有限公司50%
   

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2010年度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
-2978.07 -2981.67 
资产总计负债总计所有者权益
272822.39 267337.78 5484.61 
审计机构北京爱思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
2011-07-31 57282.74 57282.74 
报表类型资产总计负债总计所有者权益
月报 417208.5 409033.06 8175.44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评估机构北京金正元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核准(备案)日期2011-08-08 
评估基准日2011-04-30 
项目账面价值评估价值
资产总计(万元)350640.4 563716.41 
负债总计(万元)340640.4 340640.4 
净 资 产(万元)10000 223076.01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111538.005(万元)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北京爱思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华夏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股东会决议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1、根据标的公司两股东约定,转让方所持标的公司50%的股权享有标的公司65%的收益权。
2、其他资产详情见审计报告、评估报告。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否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转让方名称北京首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中国[156]北京市[110000]北京市石景山区金顶街五区甲9号楼 
法定代表人徐凝 
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 6000 
经济类型国有独资公司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房地产业 
组织机构代码63371227-8 
经营规模大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5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5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国资监管机构省级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首钢总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10112000-1 
批准单位名称首钢总公司董事会 
决议类型董事会决议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挂牌价格(万元)145000 
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1、如挂牌期满,经受让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只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竞价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全部扣除:①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④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
2、意向受让方需书面承诺: 1)受让标的后,同意标的企业与标的企业现有员工签订不少于3年的劳动合同。 2)同意5年内不改变标的企业已经确定的发展战略和各项业务规划,不改变为执行发展战略和业务而确定的财务安排。 3)同意5年内其他股东委派在标的企业的管理层职务不变,不提出对经营管理层进行改组。 4)同意成功受让后,五年内不转让该股权。 5)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一次性将全部交易价款汇入北交所指定账户。 6)如本项目最终以竞价方式成交,转让方仅承担以挂牌价按照《北京产权交易所产权交易收费办法》规定中的协议转让应承担的交易服务费,其余部分由受让方承担。  
受让方资格条件1、意向受让方需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并存续5年以上的企业法人,注册资本金不得低于8亿元人民币(以营业执照为准),净资产不低于30亿元人民币(以2009年年度或2010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2、意向受让方须具备房地产开发一级资质(需提供相关资质证书)。
3、意向受让方需具有良好经济实力,近三年连续盈利,且上年度盈利15亿元人民币以上(以审计报告为准)。
4、本次产权转让不接受联合受让。  
保证金设定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40000万元  
交纳方式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信息发布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延期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权重报价、招投标或动态报价
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转让方信息
  • 转让方:北京首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生意宝
  • 联系人:lily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024-83959314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未填写!
  • 邮件:liangrui@netsun.com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需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并存续 5年以上的企业法人,注册资本金不得低于8亿元人民币(以营业执 照为准),净资产不低于30亿元人民币(以2009年年度或2010年度 审计报告为准)。 2、意向受让方须具备房地产开发一级资质(需提供相关资质证 书)。 3、意向受让方需具有良好经济实力,近三年连续盈利,且上年度盈 利15亿元人民币以上(以审计报告为准)。 4、本次产权转让不接受联合受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