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北京丰南嘉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及87075.784873万元债权 (已结束)
项目编号: | G311BJ1004284 | 项目类别: | 股权 |
所在地区: | 北京 | 所属行业: | 房地产业 |
挂牌日期: | 2011-04-18 至 2011-05-16 | 投诉举报: |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
一、转让方承诺 | ||||||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 ||||||
二、标的企业简况 | ||||||
标的企业 | 标的企业名称 | 北京丰南嘉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中国-北京市-市辖区(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5区25号楼五层) | |||||
法定代表人 | 段海波 | |||||
成立时间 | 2010-05-19 | |||||
注册资本(万元) | 人民币 2000 | |||||
经济类型 |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
所属行业 | 房地产业 | |||||
组织机构代码 | 55481847-X | |||||
经营规模 | 小型 | |||||
经营范围 | 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房地产开发;销售自行开发的商品房。 | |||||
职工人数 | 0 人 |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 是 | ||||
序号 | 前十位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
1 | 北京丰台科技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80% | ||||
2 | 北京富丰高科技发展总公司 | 20% | ||||
主要财务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 |||||
2010年度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0 | -73 | -73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88623.74 | 86696.74 | 1927 | ||||
审计机构 | 北京合义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 ||||||
报表日期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2011-03-31 | 0 | -132.51 | -132.51 | |||
报表类型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月报 | 88870.28 | 87075.78 | 1794.5 | |||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 评估机构 | 北京海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
核准(备案)机构 | 中关村科技园区丰台园管理委员会 | |||||
核准(备案)日期 | 2011-04-11 | |||||
评估基准日 | 2011-02-28 | |||||
项目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
资产总计(万元) | 88877.18 | 91658.91 | ||||
负债总计(万元) | 87075.78 | 87075.78 | ||||
净 资 产(万元) | 1801.4 | 4583.13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91658.914873(万元) | |||||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 北京合义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 |||||
律师事务所 | 北京市中孚律师事务所 | |||||
内部审议情况 | 股东会决议 | |||||
重要信息 披露 | 其他披露内容 | 1、北京丰南嘉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5月19日,持有丰台区桥南王庄子住宅项目全部开发权益。 2、丰台区桥南王庄子住宅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34476.8平方米,包含:居住建设用地面积29906.8平方米,代征道路用地面积457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86341.01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55327.58平方米(包含商品住宅建筑面积:43822.72平方米,公租房建筑面积:7709.9平方米,配套公建建筑面积:3672.24平方米等)。具体内容详见2010规(丰)复函字0046号。 3、北京丰台科技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转让其持有的标的企业80%股权及对标的企业87075.784873万元债权,挂牌价格90742.288873万元,其中股权部分挂牌价格为3666.504万元;北京富丰高科技发展总公司转让其持有的标的企业20%股权,挂牌价格为916.626万元。 | ||||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 否 | |||||
三、转让方简况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北京丰台科技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中国[156]北京市[110000]市辖区[110100]北京市丰台区科学城海鹰路2号 | |||||
法定代表人 | 段海波 | |||||
注册资本(万元) | 人民币 50000 | |||||
经济类型 |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 | |||||
所属行业 | 房地产业 | |||||
组织机构代码 | 72261645-6 | |||||
经营规模 | 大型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80% |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80%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市级其他部门 |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 中关村科技园区丰台园管理委员会 | |||||
组织机构代码 | 00000000-0 | |||||
批准单位名称 | 北京丰台科技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股东会 | |||||
决议类型 | 股东会决议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北京富丰高科技发展总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中国[156]北京市[110000]市辖区[110100]北京市丰台区科学城海鹰路9号2号楼二层【园区】 | |||||
法定代表人 | 王颖 | |||||
注册资本(万元) | 人民币 10000 | |||||
经济类型 |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国有企业 | |||||
所属行业 | 科研设计及技术服务业 | |||||
组织机构代码 | 10212471-7 | |||||
经营规模 | 中型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20% |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20%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市级其他部门 |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 中关村科技园区丰台园管理委员会 | |||||
组织机构代码 | 00000000-0 | |||||
批准单位名称 | 中关村科技园区丰台园管理委员会 | |||||
决议类型 | 总经理办公会议决议 | |||||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
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万元) | 91658.914873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在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以货币资金形式将13738万元人民币的交易保证金交纳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本项目挂牌期满,若只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则以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组成部分,其余未受让成功的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由北京产权交易所无息返还。 2、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后,非转让方原因如发生以下任何情形之一的,转让方有权全部扣除该意向受让方交易保证金:(1)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能在三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3)产生两家及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后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4)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 3、《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及交易价款支付:(1)意向受让方应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三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2)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10日内一次性以货币资金形式付清交易价款,如受让方不能按照约定的期限如期全额支付转让价款的,每延期一日,转让方有权另行要求受让方按照30万元/日的标准作为延期付款的补偿;如果延期付款超过10日,转让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无须征得受让方同意而重新将本项目挂牌交易,并有权要求受让方在转让方书面通知其解除本合同后的 5个工作日内按照转让价款总额的10 %向转让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转让方损失的,转让方有权继续向受让方追偿。(3)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同意北交所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提前划转至转让方账户。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3、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交纳金额 | 13738万元 | |||||
交纳方式 | 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
- 转让方信息
-
- 转让方:北京丰台科技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中垠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联系人:刘霞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13701141427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未填写!
- 邮件:未填写!
-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
- 1、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3、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