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北京北汽远东传动部件有限公司50%股权 (挂牌中)
项目编号: | G312BJ1005072 | 项目类别: | 股权 |
所在地区: | 北京 | 所属行业: | 交通运输业 |
挂牌日期: | 2012-09-05 至 2012-10-08 | 投诉举报: |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
一、转让方承诺 | ||||||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 ||||||
二、标的企业简况 | ||||||
标的企业 |
标的企业名称 | 北京北汽远东传动部件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中国-北京市-市辖区(北京市顺义区杨镇纵二路8-6号) | |||||
法定代表人 | 杜斌 | |||||
成立时间 | 2007-11-20 | |||||
注册资本(万元) | 人民币 4080 |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
所属行业 | 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 | |||||
组织机构代码 | 66840597-2 | |||||
经营规模 | 小型 | |||||
经营范围 | 许可经营项目:生产汽车传动部件产品;普通货运。一般经营项目:销售汽车传动部件产品;销售汽车部件、机电设备及配件、电子产品、金属材料、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建筑材料、机械电器设备。 | |||||
职工人数 | 82 人 |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
否 | ||||
序号 | 前十位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
1 | 北京海纳川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 50% | ||||
2 | 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 | 50% | ||||
主要财务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 |||||
2011年度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32932.53 | 189.11 | 112.75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14276.06 | 7656.14 | 6619.92 | ||||
审计机构 | 华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 ||||||
报表日期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2012-06-30 | 12910.14 | 84.45 | 130.82 | |||
报表类型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季报 | 13830.21 | 7079.46 | 6750.75 | |||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
评估机构 |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
核准(备案)机构 | 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
核准(备案)日期 | 2012-07-27 | |||||
评估基准日 | 2012-03-31 | |||||
项目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
资产总计(万元) | 14851.4 | 15454.05 | ||||
负债总计(万元) | 8132.9 | 8132.9 | ||||
净 资 产(万元) | 6718.49 | 7321.15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3660.58(万元) | |||||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 北京京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 |||||
律师事务所 |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 |||||
内部审议情况 | 股东会决议 | |||||
重要信息 披露 |
其他披露内容 |
1、原有股东不放弃优先购买权,拟参与受让。 2、关于远东公司土地问题的说明:2009年12月,远东公司取得杨镇新厂区建设用地(简称第一宗地)。2011年上半年,为支持北京现代汽车有限公司的第三工厂项目建设,远东公司将上述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北京现代汽车有限公司,同时换取另一宗土地,并于2012年4月9日取得该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简称第二宗地)。 截至2012年3月31日,第二宗地已支付土地出让金等相关费用共计1999.02万元。 截至评估报告出具日,第一宗地的转让协议尚未签约。 根据上述经济行为的实质,评估师对第二宗土地进行评估,对于上述协议和补充协议约定的应收未收款项、补偿事项,作为应收款项进行评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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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 否 | |||||
三、转让方简况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北京海纳川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中国[156]北京市[110000]市辖区[110100]大兴区[110115]北京市大兴区采育镇北京采育经济开发区育隆大街6号 | |||||
法定代表人 | 郭新民 | |||||
注册资本(万元) | 人民币 118344.38 |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股份有限公司 | |||||
所属行业 | 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 | |||||
组织机构代码 | 67170250-5 | |||||
经营规模 | 中型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50% |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50%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省级国资委 |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 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 |||||
组织机构代码 | 10115961-9 | |||||
批准单位名称 | 北京海纳川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
决议类型 | 董事会决议 | |||||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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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万元) | 4000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在通过资格确认之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须向北京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交纳1200万元保证金,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受让资格。如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用协议方式转让,该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同签署后直接转为产权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竞价方式转让,该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经过竞价,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竞价保证金自动转为产权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按规定返还。 2、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须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产权交易价款至北交所指定账户。 3、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为对如下内容做出的承诺。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已缴纳的保证金将全部被扣除,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金:(1)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程序中各竞买人均未报价的;(4)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约定时间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或支付产权交易价款的;(5)意向受让方存在影响正常转让、竞价公正性或其他违反竞价程序要求的情形的。 4、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之资产评估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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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从事交通运输设备制造行业且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以营业执照或2011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2、意向受让方2011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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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交纳金额 | 1200万元 | |||||
交纳方式 | 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 |||||
五、挂牌信息 | ||||||
挂牌公告期 (信息发布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信息发布终结 | |||||
交易方式 |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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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重报价、招投标或动态报价 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
- 转让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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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北京海纳川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 企业规模:82 人
- 负责部门:北京中健天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联系人:张媛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13810892889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未填写!
- 邮件:未填写!
-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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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意向受让方须为从事交通运输设备制造行业且在中国 境内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以营业执照或 2011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2、意向受让方2011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2 亿元。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