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北京京城压缩机有限公司100%股权 (挂牌中)
项目编号: | G316BJ1007361 | 项目类别: | 股权 |
所在地区: | 北京 | 所属行业: | 机械工业 |
挂牌日期: | 2016-09-05 至 2016-09-30 | 投诉举报: |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
一、转让方承诺 | ||||||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 ||||||
二、标的企业简况 | ||||||
标的企业 |
标的企业名称 | 北京京城压缩机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中国-北京市-市辖区(北京市延庆县八达岭经济开发区康西路1008号) | |||||
法定代表人 | 王军怀 | |||||
成立时间 | 2002-08-06 | |||||
注册资本(万元) | 人民币 13927.15 | |||||
经济类型 | 国有独资公司(企业)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 | |||||
所属行业 | 机械工业 | |||||
组织机构代码 | 74043038-0 | |||||
经营规模 | 中型 | |||||
经营范围 | 生产压缩机(活塞式压缩机、隔膜式压缩机、核级膜压机);普通货运(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16年5月7日);设计、销售压缩机(活塞式压缩机、隔膜式压缩机、核级膜压机)及配件;销售机械设备、电气设备;设备维修;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专业承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 |||||
职工人数 | 174 人 |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
是 | ||||
序号 | 前十位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
1 | 北京市国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100% | ||||
主要财务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 |||||
2015年度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3285.2 | -2799.33 | -2654.44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25317.25 | 13195.72 | 12121.53 | ||||
审计机构 |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 ||||||
报表日期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2016-06-30 | 1380.94 | -886.06 | -900.7 | |||
报表类型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月报 | 24732.4 | 13511.57 | 11220.83 | |||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
评估机构 | 北京科之源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 ||||
核准(备案)机构 | 北京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
核准(备案)日期 | 2016-08-17 | |||||
评估基准日 | 2015-12-31 | |||||
项目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
资产总计(万元) | 25405.54 | 38495.7 | ||||
负债总计(万元) | 13298.07 | 13298.07 | ||||
净 资 产(万元) | 12107.47 | 25197.63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25197.63(万元) | |||||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 北京中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
律师事务所 | 北京市博儒律师事务所 | |||||
内部审议情况 | 其他 | |||||
重要信息 披露 |
其他披露内容 |
1、截止评估基准日,列入本次评估范围的基地装配车间等十处房屋建筑物未办理房产证,为此标的企业出具了相关权属说明,本次评估对上述房屋建筑物,评估人员核实相关资料并进行了实地测量。在办理相关房产证时,若法定机构测量面积与评估报告书所用面积不一致,应以法定机构测定面积为准。 2、根据标的企业提供的资料,列入评估范围的两宗土地【京延国用(2003出)字第222号】、【京延国用(2003)出第223号】的面积均在办理土地证后重新进行了测量,实测面积与证载面积不符,经标的企业董事会决议同意按实测面积缴纳土地出让金、变更土地出让合同及土地证,并由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延庆分局按实测面积出具了《征收地价款通知单》。截止评估报告出具时未办理换证手续。 3、本项目不涉及职工安置问题。 4、其他详见《审计报告》、《评估报告》和《法律意见书》等北交所备查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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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 否 | |||||
三、转让方简况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北京市国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中国[156]北京市[110000]市辖区[110100]西城区[110102]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9号富凯大厦B座9层 | |||||
法定代表人 | 郭志国 | |||||
注册资本(万元) | 人民币 100000 | |||||
经济类型 | 国有独资公司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 | |||||
所属行业 | 投资与资产管理 | |||||
组织机构代码 | 99999999-9 | |||||
经营规模 | 大型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100% |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100%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省级国资委 |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 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 |||||
组织机构代码 | 40059216-4 | |||||
批准单位名称 | 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 |||||
决议类型 | 董事会决议 | |||||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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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万元) | 25197.63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如挂牌期满,经确认受让资格并交纳保证金后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则采用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保证金的100%将被扣除:①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④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 2、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时须书面承诺:①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壹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于合同生效后三日内一次性付清交易价款。②已充分了解标的企业现状,自行承担不确定性风险。③同意对标的企业已评估的债权、债务无异议。④如成功受让该标的,工商变更登记后的新标的企业继续履行与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且保持职工待遇不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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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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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交纳金额 | 7500万元 | |||||
交纳方式 | 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 |||||
五、挂牌信息 | ||||||
挂牌公告期 (信息发布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期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
交易方式 |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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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 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 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
- 转让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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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北京市国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天一泽铭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
- 联系人:宋文雪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66295587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未填写!
- 邮件:未填写!
-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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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