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北京海金仓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22.2222%股权 (挂牌中)
项目编号: | G32017BJ1000894 | 项目类别: | 股权 |
所在地区: | 北京 | 所属行业: | 金融业 |
挂牌日期: | 2017-12-21 至 2018-01-18 | 投诉举报: |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点击查看承诺全文 | |||||
二、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 |||||
标的企业名称 | 北京海金仓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北京市海淀区(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1号院1号楼18层1802单元) | |||
法定代表人 | 沈鹏 | 成立日期 | 2014-07-23 | ||
注册资本(万元) | 3333.33万元(人民币) | 实收资本(万元) | 3333.33万元(人民币) |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所属行业 | 货币金融服务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 组织机构代码 |
911101083066392530 | ||||
经营规模 | 小型 | ||||
经营范围 | 金融信息服务(未经许可不得开展金融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
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是 | ||||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 否 | ||||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 否 | ||||
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 否 | ||||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 前十位股东名称 | 持有比例(%) | |||
北京五矿财富投资有限公司 | 10% | ||||
北京海淀科技金融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90% | ||||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2016年度审计报告数据 |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1323.18 | -283.73 | -210.73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2806.13 | 875.57 | 1930.56 | |||
审计机构 | |||||
2017年10月31日财务报表 |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710.36 | -626.64 | -626.64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3762.74 | 958.82 | 2803.92 | |||
其他披露的内容 | |||||
三、转让方基本情况 |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北京海淀科技金融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北京市 海淀区(北京市海淀区彩和坊路6号13层1501号) |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
法定代表人 | 沈鹏 | 成立日期 | 2010-12-08 | ||
注册资本(万元) | 187931.036万元(人民币) | 实收资本(万元) | 187931.036万元(人民币) | ||
企业类型 | 股份有限公司 | 所属行业 | 货币金融服务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 组织机构代码 |
911101085657827165 | 经营规模 | 中型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90%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22.2222%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市级国资委监管 |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 组织机构代码 |
91110108691691479A | ||||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 股东会决议 | ||||
批准单位名称 |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
批准日期 | 2017-11-07 | ||||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 批复 | ||||
决议文件名称 | 关于同意北京海金仓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转让股权及引入新股东的批复 | ||||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
交易条件 | 标的名称 | 北京海金仓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22.2222%股权 | |||
转让底价 | 3333.33万元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须向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交纳999万元的交易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信息披露公告期满后,根据意向受让方的征集情况,按照《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操作规则》、《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登记受让意向操作细则》、《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操作细则》等规定进行后续操作。 2、意向受让方须作出书面承诺:(1)意向受让方须在成为最终受让方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并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以外的剩余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至北交所指定账户;(2)已充分了解标的企业现状,自行承担不确定性风险。 3、如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保证金不予退还:(1)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或应价低于挂牌价格的;(4)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能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5)违反《受让承诺函》中的相关约定的。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无 | ||||
保证金设定 | 交纳保证金 | 是 | |||
交纳金额 | 999 万元 | ||||
交纳时间 |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 ||||
五、信息披露期 | |||||
信息披露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六、竞价方式 | |||||
竞价方式 |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竞价方式: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在原股东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情况下,如仅征集到1个符合条件的非原股东意向受让方,则不再组织上述竞价活动,由该意向受让方单独进行报价,并以此价格征询原股东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 |
||||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
- 转让方信息
-
- 转让方:北京北软汇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未填写!
- 联系人:张亚欣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13436376371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未填写!
- 邮件:未填写!
-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