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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北京航空工艺地毯有限公司10.18%股权 (挂牌中)
  项目编号:   TC17BJ1000031   项目类别:   股权
  所在地区:   北京   所属行业:   不限
  挂牌日期:   2017-09-15 至 2017-09-22   投诉举报: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项目概况

 

 
货币单位:万元人民币
 
北京航空工艺地毯有限公司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所属行业
其他制造业
设立时间
199003月26日
注册地(住所)
北京市顺义区空港工业区B区裕东路3号
公司类型
(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经营范围
生产航空地毯、提花地毯及配套的飞机内装饰品和旅游纪念品、承接地毯铺设业务;销售自产产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资本
746.00万元(美元)
法定代表人
范宏利
经营规模
大□                            小□
企业总人数
共计:   
在编    人,在岗   
其他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老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是□    
前十位出资人名称
持股比例
1.北京凯兰航空技术有限公司
32.57%
2.中国电子进出口北京公司
22.39%
3.北京市地毯五厂
20%
4.北京西塔投资有限公司
14.86%
5.合嘉有限公司
10.18%
 
 
 
主要
财务
指标
财务
指标
以下数据出自2015年度审计报告

 

主要
财务
指标
审计机构
北京中弘盛信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主营业务收入
主营业务利润
净利润
7160.97
417.92
239.49
以下数据出自20161231日的财务报表
主营业务收入
主营业务利润
净利润
9076.09
436.63
330.86
 资产评估
情况
评估机构
中京民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评估基准日
20163月31日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总资产
10711.94
 
总负债
6792.52
 
所有者权益
3919.42
10607.12
主要固定资产
 
主要无形资产
北京顺义区空港工业区B区裕东路3号厂区用地
内部决策
内部决策
   
以下决议已按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完成,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符合规定。
 
董事会决议
其他需要披 露 的
   
1、截至评估基准日,标的企业应收账款全部质押,用于3000万元短期借款。 2、截至评估基准日,标的企业房屋建筑物均已设定抵押,《最高额抵押合同》编号为2015年顺义(抵)字0270号,抵押人为:北京航空工艺地毯有限公司,抵押权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顺义支行,抵押期至2021年01月03日。 3、截止评估基准日,标的企业宗地土地使用权已设定抵押,《最高额抵押合同》编号为2015年顺义(抵)字0270号,抵押人为:北京航空工艺地毯有限公司,抵押权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顺义支行,抵押期至2021年01月03日。
 

 

 

 

 

 

 

 

 

 

 

 

 

转让条件

 

二、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名称
合嘉有限公司
基本情况
    
 所
8/F SPA CENTRE 53-55LOCKHART RD WANCHAI
内部决策
情况
以下决议已按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完成,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符合规定。
股东会决议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条件
标的名称
北京航空工艺地毯有限公司10.18%股权
转让底价
1113.4867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与转让相关
其他条件
1、(1)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截止日17:00之前(以到账时间为准)向北交所指定账户或转让方指定账户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334万元。(2)意向受让方向北交所指定账户支付保证金,该保证金在签署《非国有产权交易合同》并结清交易价款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3) 意向受让方向转让方指定账户支付保证金,该保证金在签署《非国有产权交易合同》后自动转为交易价款。
2、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1)同意自被确定为受让方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非国有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生效的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汇入转让方指定账户。(2)在与转让方签订的《非国有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标的企业尚欠转让方应付股利63.84162万元一次性支付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3)因转让方为香港企业,如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向转让方账户支付标的项目交易价款,转让方有权终止项目,并扣除保证金,受让方应自行承担风险和损失,并放弃对转让方所有权利主张。
交易价款(保证金)托管结算
自行结算
 
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4、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
设定
1、交纳金额:334万元。
2、交纳截止时间:挂牌截止日17:00之前(以到账时间为准)
3、交纳方式:□A.现金 B.电汇 C.转账 D.其他         
4、保证事项:如本项目在挂牌期间只产生一家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交易保证金在签署《非国有产权交易合同》并结清交易价款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如本项目挂牌期间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竞价转让方式,该交易保证金相应转为竞价保证金。采取竞价转让方式,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竞价保证金在签署《非国有产权交易合同》并结清交易价款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其他意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由北交所按规定无息退还。
5、处置方法:如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1)若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该意向受让方未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非国有产权交易合同》的;2)若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或以低于挂牌价格竞价的;(3)竞价结束后,买受人未能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非国有产权交易合同》的;4)《非国有产权交易合同》签署后,未能按照交易合同约定付清交易价款的。
转让方信息
  • 转让方:合嘉有限公司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未填写!
  • 联系人:陈软、孙露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陈软、孙露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未填写!
  • 邮件:未填写!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 组织。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4、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