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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北京中关村国际孵化器有限公司2.455%股权 (挂牌中)
  项目编号:   331.8507   项目类别:   股权
  所在地区:   北京   所属行业:   不限
  挂牌日期:   2016-12-26 至 2017-01-05   投诉举报: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点击查看承诺全文
二、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北京中关村国际孵化器有限公司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注册地(住所) 北京市海淀区(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信息路2号)
法定代表人 赵宏伟 成立日期 2000-12-26
注册资本(万元) 12220.00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万元)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
组织机构代码
91110108722617942E
经营规模 中型
经营范围 科技企业孵化;出租办公用房;会议服务;技术开发、技术转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发经营活动。)
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有比例(%)
北京中关村发展投资中心 73.6498%
北京实创高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9.0016%
北京首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9.0016%
北京北辰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4.0916%
北京科技风险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455%
北京高技术创业服务中心 1.6367%
北京海外学人中心 0.1637%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2015年度审计报告数据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239.5 530.56 397.41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15009.21 1508.85 13500.35
审计机构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16年10月31日财务报表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89.75 805.17 698.11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15842.59 1672.9 14169.69
其他披露的内容 详见北交所备查文件。
 
 
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北京科技风险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北京市市辖区 海淀区(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3号海淀科技大厦10层)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法定代表人 孙婧 成立日期 1998-10-28
注册资本(万元) 46500.00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万元) 46500.00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资本市场服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
组织机构代码
63371298-0 经营规模 小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2.455%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2.455%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省级国资委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
组织机构代码
400592164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股东会决议
批准单位名称 北京科技风险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日期 2016-09-05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股东会决议
决议文件名称 北京科技风险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四次股东大会决议
 
交易条件 标的名称 北京中关村国际孵化器有限公司2.455%股权
转让底价 331.8507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在其受让资格确认后的3个工作日内支付人民币90万元的交易保证金至北交所指定帐户。 2.(1)若挂牌期满只产生一家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为意向受让方,则本项目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2)若挂牌期满只产生一家非原股东的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进入征询原股东环节。原股东行权的,该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自原股东行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原股东放弃行权的,该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直接转为转让价款的一部分;(3)除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之外,若挂牌期满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各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项目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最高报价方后进入征询原股东环节。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最高报价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原股东行权的,最高报价方交纳的保证金自原股东行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原股东放弃行权的,最高报价方交纳的保证金直接转为转让价款的一部分。 3. 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将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或竞价保证金全部扣除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①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产生两家及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后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④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 4.本项目公告期内意向受让方可自主联系标的企业对标的企业进行尽职调查,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及文件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状况为由要求退回保证金和转让标的。 5.意向受让方需书面承诺(1)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2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自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支付到北交所指定账户;(2)在成功受让股权后,标的企业继续履行与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且保持职工待遇不变;(3)意向受让方需书面承诺接受标的公司现有章程中的全部条款。
 
受让方资格条件 无。
保证金设定 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90 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信息披露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竞价方式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竞价方式:
网络竞价(一次报价)
在原股东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情况下,如仅征集到1个符合条件的非原股东意向受让方,则不再组织上述竞价活动,由该意向受让方单独进行报价,并以此价格征询原股东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
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
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转让方信息
  • 转让方:北京国翔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未填写!
  • 联系人:李正春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17701053331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未填写!
  • 邮件:未填写!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