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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北京德成兴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39.75%股权 (挂牌中)
  项目编号:   G316BJ1007348   项目类别:   股权
  所在地区:   北京   所属行业:   房地产业
  挂牌日期:   2016-08-15 至 2016-08-15   投诉举报: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北京德成兴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北京市-市辖区(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16号海兴大厦C座12层 ) 
法定代表人 栾京亮 
成立时间 2001-07-03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20000
经济类型 国有参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房地产业 
组织机构代码 72636177-x 
经营规模 小型 
经营范围 许可经营项目:房地产开发;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一般经营项目:无。 
职工人数 29 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北京海淀科技园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56.5%
2 北京中关村永丰产业基地发展有限公司 39.75%
3 北京德成置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3.75%
     

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2015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135091.09  55042.54  41217.52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335265.61  216908.19  118357.42 
审计机构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6-07-31  12045.64  3136.47  1106.17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398306.76  278843.17  119463.59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评估机构 中元国际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核准(备案)日期 2016-06-21 
评估基准日 2015-12-31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资产总计(万元) 335424.69  524297.9 
负债总计(万元) 223254.55  223254.55 
净 资 产(万元) 112170.14  301043.35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119664.731625(万元)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律师事务所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股东会决议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1、北京德成兴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存在抵押贷款金额为29000万元,抵押期限为2014年9月28日至2018年3月26日。
2、其他详见《资产评估报告》、《审计报告》、《法律意见书》。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否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北京中关村永丰产业基地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156]北京市[110000]市辖区[110100]海淀区[110108]北京市海淀区永丰产业基地永捷北路3号  
法定代表人 赵玉华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30000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国有独资公司 
所属行业 房地产业 
组织机构代码 999999-9 
经营规模 中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39.75%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39.75%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市级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海淀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组织机构代码 999999-9 
批准单位名称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决议类型 批复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万元) 119665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在受让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人民币35899万元的交易保证金至北交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1)若挂牌期满只产生一家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为意向受让方,则本项目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2)若挂牌期满只产生一家非原股东的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进入征询原股东环节。原股东行权的,该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自原股东行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原股东放弃行权的,该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直接转为转让价款的一部分。(3)除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之外,若挂牌期满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各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项目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最高报价方后进入征询原股东环节。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最高报价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原股东行权的,最高报价方交纳的保证金自原股东行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原股东放弃行权的,最高报价方交纳的保证金直接转为转让价款的一部分。
2、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保证金的100%将被扣除:①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④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
3、意向受让方需书面承诺: (1)不采用委托、信托、隐名委托等方式申请受让。否则转让方有权追究其责任。 (2)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打入北交所指定账户。
4、意向受让方如希望查询此项目相关文件,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签署《股权转让保密承诺书》.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需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
2、意向受让方需提供不低于挂牌底价60%的银行存款证明,若由多家银行出具的多个账户银行存款证明,须出具同一时点的存款证明(出具时点需在信息公告期内)。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方式。且不得采用委托、信托、隐名委托等方式申请受让。
4、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35899万元  
交纳方式 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信息发布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期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一次报价)
转让方信息
  • 转让方:北京中关村永丰产业基地发展有限公司
  • 企业规模:29 人
  • 负责部门:北京市中海源产权交易经纪有限责任公司
  • 联系人:李永怡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13661027195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未填写!
  • 邮件:未填写!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需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 2、意向受让方需提供不低于挂牌底价60%的银行存款证 明,若由多家银行出具的多个账户银行存款证明,须出具 同一时点的存款证明(出具时点需在信息公告期内)。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方式。且不得采用委托、信 托、隐名委托等方式申请受让。 4、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