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北汽融创汽车用品(北京)有限公司100%股权 (挂牌中)
项目编号: | G315BJ1006575 | 项目类别: | 股权 |
所在地区: | 北京 | 所属行业: | 交通运输业 |
挂牌日期: | 2015-02-25 至 2015-03-15 | 投诉举报: |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
一、转让方承诺 | ||||||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 ||||||
二、标的企业简况 | ||||||
标的企业 |
标的企业名称 | 北汽融创汽车用品(北京)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中国-北京市-市辖区(北京市顺义区北京空港物流基地物流园八街1号二层B2-145) | |||||
法定代表人 | 张惠民 | |||||
成立时间 | 2012-03-21 | |||||
注册资本(万元) | 人民币 900 |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 | |||||
所属行业 | 贸易业 | |||||
组织机构代码 | 59233785-3 | |||||
经营规模 | 中型 | |||||
经营范围 | 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销售汽车配件、电子产品、日用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金属制品、工艺品(不含文物)、通讯器材、机械设备;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棋牌室);承办展览展示;会议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以上两项不含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审批的项目)、代理进出口。(领取本执照后,应到商务委备案。) | |||||
职工人数 | 44 人 |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
是 | ||||
序号 | 前十位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
1 | 北京北汽鹏龙汽车服务贸易股份有限公司 | 100% | ||||
主要财务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 |||||
2013年度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9243.89 | 318.02 | 230.19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4884.6 | 3743.09 | 1141.51 | ||||
审计机构 |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 ||||||
报表日期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2014-12-31 | 18044.26 | 506.06 | 360.21 | |||
报表类型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月报 | 13939.62 | 12437.9 | 1501.72 | |||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
评估机构 | 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 ||||
核准(备案)机构 | 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
核准(备案)日期 | 2015-02-12 | |||||
评估基准日 | 2014-06-30 | |||||
项目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
资产总计(万元) | 8813.99 | 8871.12 | ||||
负债总计(万元) | 7432.64 | 7432.64 | ||||
净 资 产(万元) | 1381.35 | 1438.48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1438.48(万元) | |||||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律师事务所 | 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 | |||||
内部审议情况 | 股东会决议 | |||||
重要信息 披露 |
其他披露内容 | 项目情况详见《资产评估报告》、《审计报告》和《法律意见书》等。 | ||||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 否 | |||||
三、转让方简况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北京北汽鹏龙汽车服务贸易股份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中国[156]北京市[110000]市辖区[110100]东城区[110101]北京市东城区永定门内东街中里9-17号2025 | |||||
法定代表人 | 张夕勇 | |||||
注册资本(万元) | 人民币 100000 |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股份有限公司 | |||||
所属行业 | 交通运输业 | |||||
组织机构代码 | 69630661-3 | |||||
经营规模 | 大型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100% |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100%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省级国资委 |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 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 |||||
组织机构代码 | 10115961-9 | |||||
批准单位名称 | 北京北汽鹏龙汽车服务贸易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 | |||||
决议类型 | 股东会议决议 | |||||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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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万元) | 1438.48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1、如挂牌期满,经受让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只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2、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全部扣除:①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④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 3、意向受让方在提交受让申请时须书面承诺:在被确认为最终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价款一次性支付至北交所指定账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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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不包括香港特区、澳门特区及台湾地区)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以营业执照为准)。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方式。 3、意向受让方须提供不低于挂牌价格的银行存款证明,若由多家银行出具的多个账户银行存款证明,须出具同一时点的存款证明(出具时点需在信息公告期内)。 4、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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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交纳金额 | 431.544万元 | |||||
交纳方式 | 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 |||||
五、挂牌信息 | ||||||
挂牌公告期 (信息发布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期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
交易方式 |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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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 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 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
- 转让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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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北京北汽鹏龙汽车服务贸易股份有限公司
- 企业规模:44 人
- 负责部门:北京企业重组顾问有限公司
- 联系人:王友新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13241911656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未填写!
- 邮件:未填写!
-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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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意向受让方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不包括香 港特区、澳门特区及台湾地区)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以营业执照为准)。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方式。 3、意向受让方须提供不低于挂牌价格的银行存款证明, 若由多家银行出具的多个账户银行存款证明,须出具同一 时点的存款证明(出具时点需在信息公告期内)。 4、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