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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北京京磁高科技有限公司51.31%股权 (挂牌中)
  项目编号:   G314BJ1006525   项目类别:   股权
  所在地区:   北京   所属行业:   科研设计及技术服务业
  挂牌日期:   2015-01-04 至 2015-01-31   投诉举报: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北京京磁高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北京市-市辖区(北京市石景山区八大处高科技园区(京磁公司院内)) 
法定代表人 陈平安 
成立时间 2001-06-14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2998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科研设计 
组织机构代码 71872894-9 
经营规模 小型 
经营范围 新型磁性材料的技术开发、技术培训、技术转让、技术服务; 销售自行研制的新产品及同类产品、机械设备、仪器仪表。(未经专项许可的项目除外)  
职工人数 3 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北京市宏宝源商贸公司 51.31%
2 北京京磁技术公司 38.02%
3 北京凯圣奥进出口有限公司 6.67%
4 茶陵京磁技术有限公司 1.5%
5 湖南稀土金属材料研究所 1%
6 陈健 1.33%
7 北京罗阳磁性材料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0.17%
     

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2013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0.091  -3109.97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53.76  45.03  8.73 
审计机构 北京双斗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4-11-30  0.0015  0.0015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73.89  65.16  8.73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评估机构 北京中财国誉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北京首都农业集团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4-08-18 
评估基准日 2013-12-31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资产总计(万元) 53.76  53.76 
负债总计(万元) 45.03  45.03 
净 资 产(万元) 8.73  8.73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4.479363(万元)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北京双斗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明度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股东会决议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其他需披露的内容详见《资产评估报告》、《审计报告》及《法律意见书》等相关文件。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是 
意向受让方
持有及拟受
让标的企业
国有产权情
管理层(法人)拟受让国有产权申请
公司名称 现持有产权比例 拟受让产权比例
北京京磁技术公司  38.02% 89.33%
管理层股东持有意向受让方股权情况
姓 名 身份证号码 职务 占意向受让方股权比例 是否进行了经济责任审计
陈平安  110105194512******   总经理  0% 否 
受让国有产
权的目的及
相关后续计
 无 
是否改变标
的企业的主
营业务及改
变方向
 否 
是否对标的
企业进行重
大重组及重
组内容
 否 
备注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北京市宏宝源商贸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156]北京市[110000]市辖区[110100]朝阳区[110105]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南 
法定代表人 龚建军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52 
经济类型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国有企业 
所属行业 贸易业 
组织机构代码 10115876-3 
经营规模 小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51.31%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51.31%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省级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北京首都农业集团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 10111592-3 
批准单位名称 北京首都农业集团有限公司 
决议类型 批复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万元) 4.48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如挂牌期满,经受让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只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2、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保证金的100%将被扣除:(1)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4)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
3、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除交易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支付至北交所指定账户。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境内自然人;
2、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1万元  
交纳方式 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信息发布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期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一次报价)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
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
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转让方信息
  • 转让方:北京市宏宝源商贸公司
  • 企业规模:3 人
  • 负责部门:北京企业重组顾问有限公司
  • 联系人:李德帅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010-68942020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未填写!
  • 邮件:未填写!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 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境内自然人; 2、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