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北京顺鑫石门农产品批发市场有限责任公司6.46%股权 (挂牌中)
项目编号: | G314BJ1006537 | 项目类别: | 股权 |
所在地区: | 北京 | 所属行业: | 其他行业 |
挂牌日期: | 2015-01-04 至 2015-01-31 | 投诉举报: |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
一、转让方承诺 | ||||||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 ||||||
二、标的企业简况 | ||||||
标的企业 |
标的企业名称 | 北京顺鑫石门农产品批发市场有限责任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中国-北京市-市辖区(北京市顺义区仁和地区石门村) | |||||
法定代表人 | 郭妨军 | |||||
成立时间 | 2000-12-15 | |||||
注册资本(万元) | 人民币 15479.5041 |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
所属行业 | 其他行业 | |||||
组织机构代码 | 10256438-4 | |||||
经营规模 | 中型 | |||||
经营范围 | 许可经营项目:批发兼零售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含熟食品、水产品、鲜肉)、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一般经营项目:承办北京顺鑫石门农产品批发市场;上市商品:新鲜蔬菜、水果、日用品、家用电器、服装、鞋帽、通讯设备、五金、厨具。 | |||||
职工人数 | 220 人 |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
否 | ||||
序号 | 前十位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
1 |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 87.08% | ||||
2 | 北京市鑫绿都农副产品市场中心 | 6.46% | ||||
3 | 北京市商务委员会应急储备保障中心 | 6.46% | ||||
主要财务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 |||||
2013年度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11690.54 | 4865.52 | 3638.94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92423.49 | 67369.11 | 25054.39 | ||||
审计机构 |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 ||||||
报表日期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2014-11-30 | 13699.71 | 5617.86 | 4193.31 | |||
报表类型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月报 | 50575.68 | 21523.95 | 29051.73 | |||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
评估机构 |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
核准(备案)机构 | 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
核准(备案)日期 | 2014-12-12 | |||||
评估基准日 | 2013-12-31 | |||||
项目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
资产总计(万元) | 92423.5 | 92544.17 | ||||
负债总计(万元) | 67369.11 | 67369.11 | ||||
净 资 产(万元) | 25054.39 | 25175.06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1626.31(万元) | |||||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 |||||
律师事务所 | 北京市崇光律师事务所 | |||||
内部审议情况 | 股东会决议 | |||||
重要信息 披露 |
其他披露内容 |
1、提请意向方注意资产评估报告中的特别事项说明; 2、其他内容详见评估、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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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 否 | |||||
三、转让方简况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北京市商务委员会应急储备保障中心 | ||||
注册地(住所) | 中国[156]北京市[110000]市辖区[110100]西城区[110102]北京市西城区北三环中路甲29号院2号楼 | |||||
法定代表人 | 杨保京 | |||||
注册资本(万元) | 人民币 500 | |||||
经济类型 | 国有事业单位,国有社团等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事业法人 | |||||
所属行业 | 市政公用工业 | |||||
组织机构代码 | 40066151-0 | |||||
经营规模 | 小型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6.46% |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6.46%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省级其他部门 |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 北京市商务委员会 | |||||
组织机构代码 | 999999999 | |||||
批准单位名称 | 北京市财政局 | |||||
决议类型 | 批复 | |||||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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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万元) | 1626.31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在获得受让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需要交纳人民币480万元的交易保证金到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挂牌期满,如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该交易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如产生两家或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进入竞价程序,该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 若成功受让则该意向受让方交易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若未成功受让,则该意向受让方交易保证金在竞价结果后的3个工作日内返还到该意向受让方账户。 2、若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情形之一者,转让方将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1)意向受让方提交《产权受让申请书》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本转让项目挂牌公告期满,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意向受让方未参加后续网络竞价程序的;(3)在网络竞价程序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4)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或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5)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挂牌条件要求的。 3、意向受让方应自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本次股权转让价款的剩余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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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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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交纳金额 | 480万元 | |||||
交纳方式 | 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 |||||
五、挂牌信息 | ||||||
挂牌公告期 (信息发布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期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
交易方式 |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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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 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 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
- 转让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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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北京市商务委员会应急储备保障中心
- 企业规模:220 人
- 负责部门:北京中兴荣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 联系人:范博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13718125582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未填写!
- 邮件:未填写!
-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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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意向受让方应为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 他经济组织;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