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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巨龙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3.30%股权 (挂牌中)
  项目编号:   G312BJ1005318   项目类别:   股权
  所在地区:   北京   所属行业:   通信业
  挂牌日期:   2012-12-07 至 2013-01-04   投诉举报: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巨龙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北京市-市辖区(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七街1号) 
法定代表人 宋绍曾 
成立时间 1995-03-02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65484.35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通信业 
组织机构代码 10115420-1 
经营规模 大型 
经营范围 程控交换机、通信系统产品、通信设备及通讯系统、通信终端,广播电视设备、系统、终端等。 
职工人数 2 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中国普天信息产业集团公司 83.9%
2 普天东方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5.96%
3 北京兆维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3.3%
4 郑州中州电子技术研究所 3.2%
5 深圳市信诺电讯股份有限公司 1.58%
6 重庆通信设备有限公司 1.03%
7 郑州通信设备有限公司 1.03%
     

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2011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783.98  -434.33  -434.33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26058.29  76219.83  -50161.54 
审计机构 北京高商万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2-08-31  438.5  -8.62  -8.62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25919.63  76089.79  -50170.16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评估机构 中盛万达(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核准(备案)日期 2012-12-04 
评估基准日 2012-08-31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资产总计(万元) -   -  
负债总计(万元) -   -  
净 资 产(万元)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0(万元)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北京高商万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博景泓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股东会决议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1、本公司涉及多项诉讼,其中部分诉讼是由于担保事项产生的,如:洛阳交通银行诉讼案,该案涉及担保金额3300万元;长春三元公司担保案,涉及金额800多万元,该等诉讼目前处于执行状态,但由于存在多方协调,目前难以确定最后的处理方式。
2、标的企业自2010年起已经基本停止经营,由于其整体资产额较大,且资产分布在全国各地许多省市,委托方北京兆维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占标的企业注册资本3.3%股权的比例极小,对标的企业的日常经营和管理无法提出过多的要求。因此评估公司在对标的企业进行资产评估过程中,无法实际到达资产所在地进行现场勘查、评估。
3、其他事项详见标的企业《资产评估报告》、《审计报告》、《法律意见书》等。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否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北京兆维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156]北京市[110000]市辖区[110100]朝阳区[110105]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14号 
法定代表人 赵炳弟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88311.033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电子工业 
组织机构代码 10110272-7 
经营规模 大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3.3%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3.3%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省级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 63364799-8 
批准单位名称 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决议类型 批复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万元) 0.0001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如挂牌期满,经受让资格确认只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应交纳2万元竞价保证金。
2、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视为违约,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竞价保证金将全部被扣除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①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②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③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
3、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在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支付至北京产权交易所账户。
4、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同意北交所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5个工作日内将已缴纳的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中国境内合法存续3年以上的企业法人(以营业执照为准)。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交纳方式 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转让方信息
  • 转让方:北京兆维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企业规模:2 人
  • 负责部门:北京亚特兰财务顾问股份公司
  • 联系人:李女士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18701202826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未填写!
  • 邮件:未填写!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中国境内合法存续3年以上的企业法 人(以营业执照为准)。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