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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北京御本堂药业有限公司51%股权 (挂牌中)
  项目编号:   G312BJ1004878   项目类别:   股权
  所在地区:   北京   所属行业:   医药工业
  挂牌日期:   2012-03-30 至 2012-04-27   投诉举报: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北京御本堂药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中国-北京市-市辖区(北京市怀柔区庙城工业开发区88号) 
法定代表人梅群 
成立时间1996-12-27 
注册资本(万元)美元  120
经济类型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中外合资经营企业 
所属行业医药工业 
组织机构代码60006205-3 
经营规模小型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生产片剂、糖浆剂、硬胶囊剂、颗粒剂、口服液、涂膜剂、保健食品、化妆品(发用类、护肤类);销售自产产品。一般经营项目:无。 
职工人数32 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序号前十位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1中国北京同仁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51%
2香港国兴集团有限公司49%
   

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2011年度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
2229.59 53.54 12.98 
资产总计负债总计所有者权益
2188.86 755.57 1433.29 
审计机构北京今创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
2012-02-28 166.49 11.8 0.24 
报表类型资产总计负债总计所有者权益
月报 2388.43 954.91 1433.53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评估机构北京京都中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中国北京同仁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2011-12-19 
评估基准日2011-08-31 
项目账面价值评估价值
资产总计(万元)1632.53 1802.76 
负债总计(万元)515.31 515.31 
净 资 产(万元)1117.22 1287.45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656.6(万元)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京都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吴栾赵阎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董事会决议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1、被评估资产所占用范围的土地使用权为租赁取得,土地使用权为北京格林沃德科技有限公司,土地证号为【京怀国用(2002出)字第077号】,租赁土地面积为5000平方米,租赁合同于2027年2月1日到期。《租赁协议》在北交所备案一份。
2、至评估基准日,房屋建筑物暂未办理前期规划审批手续,未取得房产证,建筑面积等按照施工设计图纸和现场测量数据确定。民安药业(2012年2月2日更名为“北京御本堂药业有限公司”)对以上资产拥有所有权,并承诺对其权属和债务问题负责。
3、详情参见标的企业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否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转让方名称中国北京同仁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住所)中国[156]北京市[110000]北京市崇文区东兴隆街52号 
法定代表人殷顺海 
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 23544 
经济类型国有独资公司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国有独资公司 
所属行业医药工业 
组织机构代码10146118-0 
经营规模大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51%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51%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国资监管机构省级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组织机构代码
批准单位名称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决议类型批复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挂牌价格(万元)656.6 
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1、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缴纳196万元保证金至北交所指定账户,如本项目挂牌期间只产生1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该交易保证金在股权转让合同签署后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如本项目挂牌期间产生2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竞价转让方式,该交易保证金相应转为竞价保证金。采取竞价转让方式,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竞价保证金相应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予以全额无息退还。意向受让方在交纳保证金后,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将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扣除:(1)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2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程序中各意向受让方均未按项目挂牌价格应价的;(4)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未与转让方达成股权转让协议的。
2、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一次性支付成交价款。
3、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完全同意《职工安置方案》,《职工安置方案》在北交所备案一份。  
受让方资格条件1、意向受让方须为注册资本金不低于25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包括250万元)的企业法人。
2、本次转让不接受联合收购。  
保证金设定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196万元  
交纳方式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信息发布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延期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招投标
权重报价、招投标或动态报价
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转让方信息
  • 转让方:中国北京同仁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北京市企业清算事务所有限公司
  • 联系人:郭峰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13911828557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未填写!
  • 邮件:未填写!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注册资本金不低于25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包括250万元)的企业法人。 2、本次转让不接受联合收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