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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北京高新技术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1000万股股份 (已结束)
  项目编号:   G311BJ1004417   项目类别:   股权
  所在地区:   北京   所属行业:   其他行业
  挂牌日期:   2011-07-12 至 2011-08-08   投诉举报: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北京高新技术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中国-北京市-市辖区(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32号中关村科技发展大厦A座12层) 
法定代表人徐京付 
成立时间1998-10-27 
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  31000
经济类型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股份有限公司 
所属行业其他行业 
组织机构代码63371204-0 
经营规模中型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经许可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并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后方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未规定许可的,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职工人数21 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序号前十位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1北京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61.29%
2国投高科技投资有限公司32.25%
3首钢总公司3.23%
4同方股份有限公司3.23%
   

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2010年度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
-2290.93 -2565.88 
资产总计负债总计所有者权益
21073.54 559.59 20513.94 
审计机构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
2011-05-31 76.37 76.37 
报表类型资产总计负债总计所有者权益
月报 21001.45 411.14 20590.31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评估机构北京金正元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核准(备案)日期2011-04-29 
评估基准日2010-09-30 
项目账面价值评估价值
资产总计(万元)18104.38 15651.37 
负债总计(万元)46.03 46.03 
净 资 产(万元)18058.35 15605.34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504.052482(万元)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北京爱思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华夏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股东会决议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详见资产评估报告.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否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转让方名称首钢总公司 
注册地(住所)中国[156]北京市[110000]市辖区[110100]石景山区[110107]北京市石景山区石景山路 
法定代表人朱继民 
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 726394 
经济类型国有独资公司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国有企业 
所属行业冶金工业 
组织机构代码10112000-1 
经营规模大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3.23%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3.23%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国资监管机构省级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首钢总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10112000-1 
批准单位名称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决议类型总经理办公会议决议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挂牌价格(万元)504.06 
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1、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缴纳151万元保证金至北交所指定账户;挂牌期满,若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转让,上述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署后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若征集到两家(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用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进入竞价程序,上述交易保证金相应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竞价保证金相应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予以全额无息退还。如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所缴纳交易保证金或竞价保证金作为对转让方的补偿:①递交受让申请并获得资格确认且缴纳保证金后,由于自身原因退出的;②产生两家(含)以上意向受让方,不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因受让方原因未能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
2、意向受让方应承诺一次性支付转让价款。  
受让方资格条件1、意向受让方应为注册资本不低于2500万元人民币的企业法人(以营业执照为准);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4、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151万元  
交纳方式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信息发布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延期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权重报价、招投标或动态报价
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转让方信息
  • 转让方:首钢总公司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北京市企业清算事务所有限公司
  • 联系人:陈华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66295580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未填写!
  • 邮件:未填写!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注册资本不低于2500万元人民币的企业法人(以 营业执照为准);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4、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