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北京中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 (已结束)
项目编号: | G311BJ1004391 | 项目类别: | 股权 |
所在地区: | 北京 | 所属行业: | 其他行业 |
挂牌日期: | 2011-06-24 至 2011-07-21 | 投诉举报: |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
一、转让方承诺 | ||||||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 ||||||
二、标的企业简况 | ||||||
标的企业 | 标的企业名称 | 北京中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中国-北京市-市辖区(北京市西城区白广路二条12号305室) | |||||
法定代表人 | 赵超 | |||||
成立时间 | 1997-11-14 | |||||
注册资本(万元) | 人民币 308 | |||||
经济类型 | 国有独资公司(企业)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 | |||||
所属行业 | 其他行业 | |||||
组织机构代码 | 63368848-2 | |||||
经营规模 | 小型 | |||||
经营范围 | 一般经营项目:接受委托提供物业管理(含出租写字楼)等。 | |||||
职工人数 | 655 人 |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 是 | ||||
序号 | 前十位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
1 | 北京中水投资管理中心 | 100% | ||||
主要财务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 |||||
2010年度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4106.205471 | 10.538876 | 6.829191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1419.27208 | 766.627228 | 652.644852 | ||||
审计机构 | 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 |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 ||||||
报表日期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2011-05-31 | 958 | -304 | -304 | |||
报表类型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月报 | 1182 | 833 | 349 | |||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 评估机构 | 北京卓信大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
核准(备案)机构 | 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 | |||||
核准(备案)日期 | 2011-06-02 | |||||
评估基准日 | 2010-12-31 | |||||
项目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
资产总计(万元) | 1419.27 | 1433.34 | ||||
负债总计(万元) | 766.63 | 737.06 | ||||
净 资 产(万元) | 652.64 | 696.28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696.28(万元) | |||||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 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
律师事务所 | 北京市京伦律师事务所 | |||||
内部审议情况 | 其他 | |||||
重要信息 披露 | 其他披露内容 | 标的企业主营物业合同大多一年一签,目前有部分合同已到期,续约存在不确定性;标的企业其他事项详见《资产评估报告》、《审计报告》。 | ||||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 否 | |||||
三、转让方简况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北京中水投资管理中心 | ||||
注册地(住所) | 中国[156]北京市[110000]市辖区[110100]丰台区[110106]北京市丰台区广安门外莲花池南里 | |||||
法定代表人 | 王琳 | |||||
注册资本(万元) | 人民币 1719 | |||||
经济类型 | 国有独资公司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国有企业 | |||||
所属行业 | 其他行业 | |||||
组织机构代码 | 10217736-8 | |||||
经营规模 | 小型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100% |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100%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国务院国资委 |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 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 | |||||
组织机构代码 | 100015058 | |||||
批准单位名称 | 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 | |||||
决议类型 | 其他 | |||||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
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万元) | 696.28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挂牌价格30%保证金至北交所指定账户; 2、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并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交易价款。 3、如挂牌期满,经受让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只产生一家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若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则采取招投标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经过竞价确定为最终受让方的,其竞价保证金相应转为等额交易价款,其余意向受让方交纳的竞价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保证金将被全部扣除:①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招投标程序的;③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 4、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的同时须做出如下书面承诺:(1)承诺保持标的企业持续经营至少三年以上;(2)承诺接受标的企业2011年5月7日第一届第三次职工大会通过的《北京中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股权转让职工安置办法》(于北交所备查);(3)承诺承担标的企业自评估基准日至工商变更完成日的期间损益;(4)承诺自愿承担因转让标的存在瑕疵和或有风险,不得因转让标的存在瑕疵和或有风险向转让方提出质疑,一旦受让不得回转或要求补偿,包括但不限于标的企业审计评估报告已载明或未载明的债权债务、交割日之前新发生或未发生的债权债务、交割日之前已发生或尚未发生的法律诉讼等。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且实收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净资产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以2010年审计报告数据为准),最近三年连续盈利(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时须提供2008、2009、2010年度的审计报告,以提交的审计报告数据为准)。 2、由于标的企业服务对象中涉及北京市政府及市行政机构,为了标的企业的良好稳定发展,意向受让方需是成立时间不低于五年的内资企业法人,且需具有由建设部颁发的物业管理一级资质,具备ISO9000、ISO14000、OHSAS18000三体系认证。 3、意向受让方截止2011年5月总物业管理面积不少于300万平方米,同一物业管理面积不累计(需提供相应的物业管理合同)。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交纳金额 | 208.884万元 | |||||
交纳方式 | 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 |||||
五、挂牌信息 | ||||||
挂牌公告期 (信息发布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重新挂牌 | |||||
交易方式 |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招投标 | |||||
权重报价、招投标或动态报价 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
- 转让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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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北京中水投资管理中心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北京群建伟业产权经纪有限公司
- 联系人:吴慧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15801601671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未填写!
- 邮件:未填写!
-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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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且实收注册资本 金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净资产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以2010 年审计报告数据为准),最近三年连续盈利(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 申请时须提供2008、2009、2010年度的审计报告,以提交的审计报 告数据为准)。 2、由于标的企业服务对象中涉及北京市政府及市行政机构,为了标 的企业的良好稳定发展,意向受让方需是成立时间不低于五年的内 资企业法人,且需具有由建设部颁发的物业管理一级资质,具备 ISO9000、ISO14000、OHSAS18000三体系认证。 3、意向受让方截止2011年5月总物业管理面积不少于300万平方米, 同一物业管理面积不累计(需提供相应的物业管理合同)。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