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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兰州市安宁区安澜祥园6号办公楼 (挂牌中)
  项目编号:   GR2017BJ1002773   项目类别:   厂房办公楼资产
  所在地区:   北京   所属行业:   房地产业
  挂牌日期:   2017-11-20 至 2017-12-15   投诉举报: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一、资产情况        
存货 名 称 详见评估报告 
所在地 详见评估报告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数 量  
二、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转让方名称 兰州高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其他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说明 股东决定
批准文件名称 关于兰州高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部分房产挂牌转让及出租适宜的批复
批准单位名称 中国华油集团公司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截止日17:00之前(以到账时间为准)须向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交纳1000万元的交易保证金。如挂牌期满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交易保证金在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后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如挂牌期满产生两家或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进入竞价程序,该保证金将自动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最终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2、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将被扣除:(1)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4)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的或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5)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挂牌条件要求的。 3、意向受让方应自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并于《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支付至北交所指定账户。 4、本项目受让方须按照成交金额的3%向北交所交纳产权交易服务费。 5、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时须书面承诺:(1)同意在北交所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转让价款划转到转让方指定账户;(2)若未按照要求缴纳全部转让价款,转让方有权扣除全部保证金,并择期将转让标的再次挂牌。(3)在信息公告期间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一旦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等为由拒绝现状接收、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4)意向受让方符合土地所在地相关部门或机构对本地区土地买卖设置的各项政策及法规,在办理权属变更登记及过户过程中,如因不符合本地区土地买卖政策或法规而造成的不良后果,由受让方承担全部责任。 (5)成为受让方后,在标的土地的转让交易过程中,除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明确应由转让方缴纳的税费外,其他相关税费均由受让方承担,该部分税费的具体数额根据最终成交价格另行计算,并不含在转让价格中。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 1、本次转让的房屋建筑物已取得《建筑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兰州地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兰房商预字【2014】第67号),已达到可售条件。 2、详见评估报告等北交所备查文件。
保证金设定 交纳保证金 1000.00 万元
交纳方式 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交纳截止时间 挂牌截止日17:00之前(以到账时间为准
保证事项 如因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情形之一者,转让方将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补偿:(1)意向受让方提交《实物资产受让申请书》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3)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能按时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以及未及时付清成交价款的。
处置方法 (1)受让方的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2)其他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将在竞价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三、信息披露期
信息披露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1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四、竞价方式
竞价方式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竞价方式:
网络竞价
在权利人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情况下,如仅征集到1个符合条件的非原股东意向受让方,则不再组织上述竞价活动,由该意向受让方单独进行报价,并以此价格征询原股东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
五、其他信息
相关附件材料  
意向受让方登记受理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天坛路71号北交所房地产交易服务中心
转让方信息
  • 转让方:北京元晟德咨询有限公司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未填写!
  • 联系人:英经理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13611132056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未填写!
  • 邮件:未填写!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其他 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 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 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