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北京市朝阳区和平街西苑3号楼101室 (挂牌中)
项目编号: | GR2017BJ1001845-2 | 项目类别: | 厂房办公楼资产 |
所在地区: | 北京 | 所属行业: | 房地产业 |
挂牌日期: | 2017-10-25 至 2017-11-21 | 投诉举报: |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
一、资产情况 | ||||
房屋建筑物 | 坐落位置 | 北京市朝阳区和平街西苑3号楼101室 | ||
房产证号 | X京房权证朝字第1511185号 | 目前用途 | 住宅 | |
附属设施 | 建筑面积(平方米) | 127.09 | ||
使用年限 | 已用年限 | |||
二、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
转让方名称 | 北京朝阳荣鹤商贸中心 | |||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 总经理办公会议决议 | |||
批准文件名称 | 关于对拟处置的资产和建设项目进行处置的意见 | |||
批准单位名称 | 河南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截止日北京时间17:00前(以到账时间为准)向北交所指定账户支付人民币100万元交易保证金。挂牌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确定之日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2.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以下事项:(1)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并自《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以外的剩余交易价款一次性汇入北交所的指定结算账户;(2)在北交所出具交易凭证后20个工作日内,受让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自行到相关部门办理标的资产的权属变更登记手续,转让方给予必要协助和配合;(3)已自行了解标的房产所在地的相关政策及规定,并符合标的房产所在地相关部门或机构对房屋购买者设置的资格条件;(4)已对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资产状况,自愿承担除因转让方原因引起的一切责任与风险;如因受让方自身原因导致转让标的产权权属过户手续不能履行的,转让方有权按照公告约定扣除受让方保证金,并可单方解除《实物资产交易合同》,收回转让标的,再次进行公开转让。3.转、受让双方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各自承担本次标的房产过户的相关税费,凡国家没有明确规定的相关税费由受让方承担。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
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 | 1.本标的当前正在出租。 2.本标的以房产现状转让,意向受让方递交意向受让申请书并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完全了解本标的所有信息,并完成对本项目的尽职调查,对标的现状予以认可,成交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情况为由退回标的,且自愿承担相应风险。 3.标的预展时间为挂牌公示期内,联系人史麦利;联系电话13693609062。 4.预展地点:标的所在地。 5.本标的受让方须向北交所交纳交易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成交金额1000万元以下部分收取3%,成交金额1000万以上部分收取2%。 | |||
保证金设定 | 交纳保证金 | 100.00 万元 | ||
交纳方式 | 网上银行支付 | |||
交纳截止时间 | 挂牌期截止17:00 | |||
保证事项 | 如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将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全部扣除:(1)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在竞价过程中均未应价或以低于挂牌价格应价的;(4)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的;(5)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及时付清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的;(6)北交所实物资产交易规则中规定的意向受让方违约的其他情况。 | |||
处置方法 | (1)受让方的保证金自动转为成交价款的等额部分;(2)其他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将在受让方被确定后,向北交所提交书面申请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 |||
三、信息披露期 | ||||
信息披露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变更公告内容,重新挂牌。 | |||
四、竞价方式 | ||||
竞价方式 |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竞价方式: 网络竞价 在权利人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情况下,如仅征集到1个符合条件的非原股东意向受让方,则不再组织上述竞价活动,由该意向受让方单独进行报价,并以此价格征询原股东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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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其他信息 | ||||
相关附件材料 | ||||
意向受让方登记受理地址 | 北京市东城区天坛路71号北交所房地产交易服务中心 |
- 转让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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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北京朝阳荣鹤商贸中心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未填写!
- 联系人:张子辰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66295780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未填写!
- 邮件:未填写!
-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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