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截至评估基准日,北京立泰航空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面值2,000,000.00元,为应收关联方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的借款,形成于2009年9月,该笔借款未约定利息且未签订借款合同,评估人员未能获得该笔借款的询证函。
2、截至评估基准日,北京立泰航空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固定资产账面原值1,718,987.00元,所有固定资产均已提足折旧且未预留固定资产残值,评估基准日账面净值为0.00元。
3、2009年北京立泰航空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简称立泰航空公司)与深圳市盈隆航空用品有限公司(简称盈隆公司)签订了《航空器清洁保洁业务项目合作协议书》,合作期限自2009年6月10日起至2025年6月10日止,共计16年,立泰航空公司配合盈隆公司承揽航空器清洁保洁业务并提供管理服务,收取管理费用,其中:第一年度管理费用按合作项目所有经营收入的0%收取;第二年度管理费用按合作项目所有经营收入的3%收取;第三至第六年度管理费用每年递增1%,至第六年的7%;第八年度至合同终止,管理费用按合作项目所有经营收入的8%收取。在评估基准日立泰航空公司的收入来源于此合作协议书项下的管理费用收入。
4、其他披露内容详见北交所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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