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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北京某科技公司100%股权转让暨石景山高新技术产业综合楼转让项目 (挂牌中)
  项目编号:   TC16BJ1000149   项目类别:   厂房办公楼资产
  所在地区:   北京   所属行业:   房地产业
  挂牌日期:   2016-09-02 至 2016-09-18   投诉举报: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北京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所属行业
房地产行业
设立时间
 
注册地(住所)
 
公司类型
(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
技术开发,技术服务
注册资本
3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
自然人1
经营规模
大□              中□             
企业总人数
共计:   
在编    人,在岗   
其他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老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是     否□
前十位出资人名称
持股比例
自然人1
40%
自然人2
40%
某集团有限公司
20%
 
 
 
 
内部决策
内部决策
   
以下决议已按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完成,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符合规定。
 
AA.股东会决议 B.董事会决议 C.其他_____
其他需要披 露 的
   
1.项目总体情况:
该项目东北两侧均临主路,地下分设两层,地上分三个功能区:东侧3号楼为商务展示区,2层;南侧2号楼为综合楼,8层;北侧1号楼1-2层为商务功能,3-12层为办公功能,三区紧密相连,整体框架结构可以按任意需求进行分割。3栋楼各具房产证,每层也各具房产证.项目已完成外立面装修。
2.项目具体情况:
该项目占地7767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其他商服用地,科教用地;总体建筑面积为37573.96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为27185.9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为10388.06平方米;建筑高度45米;1号楼12层,2号楼8层,(1# 2#楼顶层均为复式,高5.9米);3号楼2层,地下2层;容积率为3.5,建筑密度为40%,绿地率为30%;机动车停车位177个,自行车位394个;地下一层是半地下,有通风,可做商业、食堂及其它;人防总建筑面积为2122平方米(非战时为停车位),出入口部分为234平方米,可用作物业办公室。
3.投资亮点:
位置优越:园区地处西五环八达处出口向西一公里处,北临永定河支流,东临实兴大街,西山汇裙楼项目,南依阜石路、莲石路、长安街延长线、西井东路。良好的地理位置使其具有充足的是市场潜力。                                             
交通便利:园区毗邻地铁1号线苹果园站、规划中的香山线和即将开通的6号线西延长线,不仅使其能快速通达中关村、国贸、首都机场等地,面且其恰好位于西延线与6号线的衔接处,成为贯通东西的桥头堡。再加上便捷的公交主干道线路,使其周边形成四横两纵的“两高、两快、六主”城市交通新格局。                                                                 
环境优美:园区内外景观紧密衔接,建筑高端大气,项目按分户办公设计,南北通透,节能环保(并获得北京市结构长城杯工程银质奖),目前水、暖、电、燃气已全部接通,功能齐全的配套设施,再加上园区浓厚的人文气息和脉络优势,展现出城市商务综合体的独特魅力。                                             
其他亮点:该项目位于石景山中关村科技园内,享受多项中关村优惠政策,此外项目北临北京保险产业园,有巨大的升值空间。

 

 

 

 

 

 

 

 

 

 

 

 

 

 

 

转让条件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
条件
标的名称
北京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100%股权
转让底价
8.3亿
价款支付方式
可分期支付,但优先考虑一次性支付。
与转让相关
其他条件
本项目挂牌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并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转让标的披露的内容,已经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交易价款(保证金)托管结算
保证金由北交所托管结算, 其他场外结算。
(备注:此条件经转、受让双方同意可做调整)
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境内合法注册、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及良好的商业信用。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
设定
1、交纳金额:   伍仟 万元。
2、交纳截止时间:挂牌截止日15:00前。
3、交纳方式:C□A.现金 B.电汇 C.转账 D.其他
4、保证事项:
如本项目在挂牌期间只产生一家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交易保证金在《非国有产权交易合同》签署后直接转为交易价款一部分。如本项目挂牌期间产生2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竞价转让方式,该交易保证金相应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竞价保证金相应转为交易价款一部分。如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的交易保证金:(1)若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该意向受让方未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非国有产权交易合同》的;(2)若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或以低于挂牌价格竞价的;(3)竞价结束后,买受人未能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非国有产权交易合同》的;(4)交易合同签署后,未能按照交易合同约定付清交易价款的。
5、处置方法:
1)最终受让方的保证金自动转为成交价款的等额部分;(2)无上述“保证事项”中任何行为的其他意向受让方,其保证金将在竞价结束后并收到意向受让方提交的保证金退款申请函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
 
发布信息(公开交易方式)
 
信息发布期
 20 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
意向投资方
B □  A.信息发布终结。
B.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 10 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期,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C.变更发布内容,重新申请信息发布。
交易方式
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
A □A网络竞价(多次报价□一次报价□权重报价)
B招投标    C拍卖     D其他         
转让方信息
  • 转让方:两个自然人及一家有限公司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投融资服务中心
  • 联系人:苏倩、杨彬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86-10-66295613、83143010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未填写!
  • 邮件:未填写!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境内合法注册、有效存续的企业法 人、社会团体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及良好 的商业信用。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