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国电江苏谏壁发电有限公司拟处置报废部分固定资产一批 (挂牌中)
项目编号: | GR2016BJ1001846 | 项目类别: | 厂房办公楼资产 |
所在地区: | 北京 | 所属行业: | 其他行业 |
挂牌日期: | 2016-08-25 至 2016-09-07 | 投诉举报: |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
保
证 金 设 定 |
交纳金额 | 4.800000(万元) | ||||
交纳截止时间 | 挂牌期满截止日17:00前(以到账时间为准)。 | |||||
交纳方式 | 电汇 网上银行支付 | |||||
保证事项 | 如因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情形之一者,转让方将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补偿,上述保证金的法律效力包括对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竞价、签约和履约的担保:①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④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的;⑤ 未按《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约定支付交易价款的;⑥意向受让方递交虚假资料或伪造文件的;⑦相关法律法规及北交所产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意向受让方违约的其他情况。 | |||||
处置方法 | 如挂牌期间只产生一家意向受让方,该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如挂牌期间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该交易保证金相应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被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无 | |||||
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 | 1、本项目在挂牌期间接受现场踏勘(仅工作日),现场踏勘联系人:邵先生,电话010-53308105(需提前电话预约),预展地点:江苏省镇江市谏壁发电厂内。意向受让方须严格遵守厂区现场踏勘有关规定。 2、本标的资产由于技术改造、设备更新而不再使用的报废设备(具体详见《固定资产-机器设备清查明细表》),转让方不保证该物资的完整性及品质,均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转让方不负责技术质量保证,不承担售后服务。 3、意向受让方在信息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并谨慎抉择,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数量方面的瑕疵等为由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 4、其它披露事项详见《资产评估报告》、《固定资产-机器设备清查明细表》等文件。 | |||||
批准文件、内部决策文件 | 其他 请示 | |||||
批准单位名称 |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 | |||||
交 易 条 件 |
信息发布公告期 | 10 个工作日 | ||||
信息发布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挂牌,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 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 |
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在信息发布截止日17:00前向北交所指定账户交纳保证金4.8万元。挂牌期满,只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2、意向受让方需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并在《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成交价款及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至北交所指定账户。 3、全部价款支付完毕后,受让方须在北交所在出具交易凭证后5个工作日赴现场与转让方进行资产移交,并签署《实物资产移交确认书》等文件。如因受让方原因不能按时移交的,受让方应提前告知转让方,并取得转让方同意,否则视为违约。 4、自《实物资产移交确认书》签署之日起,设备的保管、运输、清理安全及保卫、消防、现场管理等责任与费用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5、受让方须交纳成交金额5%的交易服务费,在《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的5个工作日内付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的账户。 |
- 转让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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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国电江苏谏壁发电有限公司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北京华诺信诚财务顾问有限公司
- 联系人:邵先生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010-53308105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未填写!
- 邮件:未填写!
-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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