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持有的部分报废轴承 (挂牌中)
项目编号: | GR2016BJ1001549 | 项目类别: | 厂房办公楼资产 |
所在地区: | 北京 | 所属行业: | 石油石化工业 |
挂牌日期: | 2016-08-10 至 2016-08-16 | 投诉举报: |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
机
械 设 备 |
名 称 | 报废轴承 | 所在地 | 燕山石化仓库 |
规格型号 | 详见资产评估报告 | 成新率(%) | ||
计量单位 | 个 | 数 量 | 156 |
保
证 金 设 定 |
交纳金额 | 0.090000(万元) | ||||
交纳截止时间 | 挂牌截止日17:00之前(以到账时间为准) | |||||
交纳方式 | 支票 电汇 网上银行支付 | |||||
保证事项 | 上述保证金的法律效力包括对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竞价、签约和履约的担保;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扣除全部交易保证金:(1)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在竞价过程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3)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4)受让方违约的其他情况。 | |||||
处置方法 | 如挂牌期间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该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如挂牌期间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该保证金相应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 |||||
批准文件、内部决策文件 | 其他 党政联席会会议纪要 | |||||
批准单位名称 | 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 | |||||
交 易 条 件 |
信息发布公告期 | 5 个工作日 | ||||
信息发布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挂牌,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 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 |
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本项目采用挂牌方式转让,意向受让方应在提交受让申请的同时交纳900元交易保证金到北交所指定银行账户。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未受让成功的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按北京产权交易所规定返还。 2、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即表明已对标的了解清楚、充分、理解并同意转让方所披露的标的现状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本次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为由拒绝接收或退还标的资产。 3、意向受让方需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的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受让方在《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签署后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剩余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的银行账户,全部交易价款及交易手续费支付完毕后,受让方在10个工作日内赴现场与转让方进行资产移交并签署《实物资产移交确认书》,自双方签署《实物资产移交确认书》之日起,设备的保养、保管、拆除、运输、爆破、清理的责任与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受让方须在双方签署《实物资产移交确认书》后次日起90天内完成转让资产的拆解、搬运、清理。 标的资产拆解清运的工期为双方签署《实物资产移交确认书》后次日起90天。如发生超期现象,每逾期1天,受让方须向转让方支付总价款的1‰作为违约金。逾期5天及以上,视为受让方自动放弃剩余标的资产,转让方可以自行处置未搬运的资产,并且不退还转让价款。 4、本次转让资产展示期为挂牌公告期内,联系人:马筱童 联系方式:022-28408567,13752322800,意向受让方应按规定申请现场踏勘的时间,不按规定时间内踏勘的,转让方不予接待,现场踏勘时应遵守转让方厂区规定。 |
- 转让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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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未填写!
- 联系人:陈列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010-66295582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未填写!
- 邮件:未填写!
-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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