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塑料破碎机、回转窑等固定资产转让(含部分构筑物) (挂牌中)
项目编号: | GR2016BJ1000482-2 | 项目类别: | 厂房办公楼资产 |
所在地区: | 北京 | 所属行业: | 不限 |
挂牌日期: | 2016-04-19 至 2016-04-29 | 投诉举报: |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
机
械 设 备 |
名 称 | 详见评估报告及标的清单 | 所在地 | |
规格型号 | 成新率(%) | |||
计量单位 | 数 量 |
保
证 金 设 定 |
交纳金额 | 55.000000(万元) | ||||
交纳截止时间 | 挂牌截止日北京时间17:00前 | |||||
交纳方式 | 支票 电汇 网上银行支付 | |||||
保证事项 | 如因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情形之一者,转让方将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转让方经济补偿费:(1)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本转让项目挂牌公告期满,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过程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4)最终受让方未能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属《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的;(5)最终受让方没有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成交价款的。(6)违反交易规则的其他情形的。 | |||||
处置方法 | 如本项目在挂牌期间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成交价款的一部分。如本项目挂牌期间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该交易保证金相应转为网络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网络竞价保证金直接转为成交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按北京产权交易所规定无息返还。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无 | |||||
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 | 1、迁安首环科技有限公司为首钢总公司控股的企业,现由于经营规划发展的需要,计划将该公司所建设的塑料型煤生产线停产转型,生产设备资产进行处置,主要包括生产设备、电气自动化设备及部分建、构筑物、管道等(其中建、构筑物管道等资产也需拆除运输)。评估报告中部分资产不在本次转让范围内,本次转让标的以附件中的清单明细为准。 2、本标的为已关停生产设备的部分资产,转让方不保证该资产的完整性及品质,均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转让方不负责技术质量保证,不承担售后服务。评估报告和信息发布所载清单、数量及照片仅供参考。意向受让方在信息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并谨慎抉择,一经受让,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数量方面的瑕疵等为由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 3、标的资产成交后,受让方应在交纳全部成交价款(含保证金)及服务费后与转让方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及其他交割手续。最终受让方拆运前须与转让方签署《实物资产交接拆运协议》并按照协议要求交纳拆运保证金(10万元)至转让方指定账户。因市场原因(包括不限于标的物价格波动,行情下跌等)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4、本标的预展时间为:4月20日至4月21日上午9时,集合地点:河北省迁安市迁安首环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振国,联系电话:13581918550。 5、本项目受让方收费标准以成交金额为基数,采用分档递减累加法计算,具体标准为:成交金额1000万元以下(含1000万元)部分收取5%服务费;成交金额1000万元至1亿元(含1亿元)部分收取3%服务费;1亿元以上部分收取2%服务费。 | |||||
批准文件、内部决策文件 | 股东会决议 | |||||
批准单位名称 | 迁安首环科技有限公司股东会 | |||||
交 易 条 件 |
信息发布公告期 | 10 个工作日 | ||||
信息发布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变更公告内容,重新申请信息发布。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 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 |
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所有物资均按废品处置,不保证其具有原用途,受让方如按原用途使用而造成危险或出现事故的,责任由受让方承担。2、标的资产由受让方自行拆除、提货、包装、运输,费用由受让方自理。受让方应在2016年5月13日前将标的资产拆运完毕。施工中遵守转让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转让方的管理,按转让方拆除时限要求完成标的物的拆除、运输。施工中由受让方引起的安全、消防、环保责任由受让方自负。自受让方进入现场后,标的物便移交受让方,转让方不负责保管。 3、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签署后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成交价款(含保证金)及服务费一次性支付至北交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最终受让方拆运前须与转让方签署《实物资产交接拆运协议》并按照协议要求交纳拆运保证金(10万元)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
- 转让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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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迁安首环科技有限公司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未填写!
- 联系人:徐术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66295555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未填写!
- 邮件:未填写!
-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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