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北京柏宇兴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38%权益 (挂牌中)
项目编号: | G315BJ1006544 | 项目类别: | 厂房办公楼资产 |
所在地区: | 北京 | 所属行业: | 房地产业 |
挂牌日期: | 2015-01-20 至 2015-02-20 | 投诉举报: |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
一、转让方承诺 | ||||||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 ||||||
二、标的企业简况 | ||||||
标的企业 |
标的企业名称 | 北京柏宇兴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中国-北京市-市辖区(北京市朝阳区豆各庄北办公楼301室) | |||||
法定代表人 | 钟待昭 | |||||
成立时间 | 2002-06-26 | |||||
注册资本(万元) | 美元 500 | |||||
经济类型 | 国有参股企业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合作经营企业(港或澳、台资) | |||||
所属行业 | 房地产业 | |||||
组织机构代码 | 73824155-6 | |||||
经营规模 | 小型 | |||||
经营范围 | 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开发、建设、出租、出售朝阳区豆各庄北京市第二监狱北区规划确定的用地范围内的房屋;销售商品房及物业管理。(法律、法规规定需要专项审批的,取得审批前,不得开展经营活动。) | |||||
职工人数 | 10 人 |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
否 | ||||
序号 | 前十位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
1 | 嘉文集团有限公司 | 62% | ||||
2 | 北京市建宇四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38% | ||||
主要财务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 |||||
2013年度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0 | -541.85 | -6850.82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29040.76 | 7345.16 | 21695.6 | ||||
审计机构 |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 ||||||
报表日期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2014-11-30 | 0 | -180.84 | -183.84 | |||
报表类型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月报 | 28871.63 | 7359.87 | 21511.76 | |||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
评估机构 |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
核准(备案)机构 | 北京市监狱管理局 | |||||
核准(备案)日期 | 2014-12-02 | |||||
评估基准日 | 2014-03-31 | |||||
项目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
资产总计(万元) | 29021.46 | 36207.05 | ||||
负债总计(万元) | 7375.89 | 7375.89 | ||||
净 资 产(万元) | 21645.57 | 28831.16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10955.8408(万元) | |||||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律师事务所 |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 |||||
内部审议情况 | 董事会决议 | |||||
重要信息 披露 |
其他披露内容 |
1、本次评估中其他应收款-柏宇兴业应收建宇四方款项为提前支付给建宇四方的利润,本次评估保留账面值;本次评估中应付账款-柏宇兴业应付建宇四方款项为需要支付建宇四方的拆迁补偿款,本次评估保留账面值;本次评估中的应交税费为审计按照企业历史年度收入提取的各种税费,本次评估保留账面值,实际最终缴纳的各种税赋以税收部门额度为准。 2、详情请查阅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法律意见书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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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 否 | |||||
三、转让方简况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北京市建宇四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中国[156]北京市[110000]北京市大兴区礼贤镇工业小区一区16号 | |||||
法定代表人 | 王少辉 | |||||
注册资本(万元) | 人民币 1000 |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
所属行业 | 房地产业 | |||||
组织机构代码 | 72260308-1 | |||||
经营规模 | 小型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38% |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38%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省级其他部门 |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 北京市监狱管理局 | |||||
组织机构代码 | 999999999 | |||||
批准单位名称 | 北京市建宇四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东会 | |||||
决议类型 | 股东会议决议 | |||||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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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万元) | 10955.8408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如挂牌期满,经受让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只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竞价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将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或竞价保证金全部扣除作为对转让方的补偿:①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④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⑤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产权交易所规定、挂牌条件要求的; 2、意向受让方须在成为最终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并按照《产权交易合同》的约定一次性支付全部产权交易价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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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不包括香港特区、澳门特区及台湾地区)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以意向受让方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为准);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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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交纳金额 | 2000万元 | |||||
交纳方式 | 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 |||||
五、挂牌信息 | ||||||
挂牌公告期 (信息发布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期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
交易方式 |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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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 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 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
- 转让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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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北京市建宇四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企业规模:10 人
- 负责部门:北京中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联系人:陈女士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01068784605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未填写!
- 邮件:未填写!
-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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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意向受让方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不包括 香港特区、澳门特区及台湾地区)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或 其他经济组织(以意向受让方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为 准);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