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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宜昌市伍家岗区夷陵大道384号房产及土地使用权 (挂牌中)
  项目编号:   GR2014BJ1000779   项目类别:   厂房办公楼资产
  所在地区:   北京   所属行业:   其他行业
  挂牌日期:   2014-09-01 至 2014-09-30   投诉举报: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坐落位置 夷陵大道384号 
房产证号 宜市房权证伍家区字第0356862号  目前用途 住宅 
附属设施   建筑面积(平方米) 5659.54 
使用年限   已用年限  

坐落位置 宜昌市伍家岗区夷陵大道384号 
土地证号 宜市国用(2012)第160201008号  土地面积(平方米) 400.81 
用 途 城镇住宅用地  类 型 出让 
使用年限 70  已用年限

坐落位置 宜昌市伍家岗区夷陵大道384号 
土地证号 宜市国用(2012)第160201009号  土地面积(平方米) 233.51 
用 途 城镇住宅用地  类 型 出让 
使用年限 70  已用年限

坐落位置 宜昌市伍家岗区夷陵大道384号 
土地证号 宜市国用(2012)第160201010号  土地面积(平方米) 524.37 
用 途 城镇住宅用地  类 型 出让 
使用年限 70  已用年限





交纳金额 600.000000(万元) 
交纳截止时间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到账时间为准) 
交纳方式 电汇  网上银行支付   
保证事项 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被全额扣除:①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在报价过程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或以低于起始价格应价的;③在被明确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④竞买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况。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处置方法 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受让方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2、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4、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 1、标的资产一楼除门厅外非转让方所有。 2、标的资产处于宜昌市政府市政道路规划范围内,拆除后无法于原址重建建筑物。 3、其他详见评估报告书等材料。  
批准文件、内部决策文件 其他 股东决定 
批准单位名称 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发布公告期 20 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挂牌,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
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
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本项目按标的资产现状进行转让,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①同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于合同生效后的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价款;②同意在本项目出具实物资产交易凭证后三个工作日内,由北交所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银行账户;同意本次标的房产交易过户所产生的流转税、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按相关规定执行,凡国家有明确规定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的相关税费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凡国家没有明确规定的相关税费由受让方承担;③已充分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2、由于标的房产现作为职工宿舍使用,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同意转让方于北交所出具实物资产交易凭证后36个月内将标的房产清理交由受让方使用。 
转让方信息
  • 转让方:中国化学工程第十六建设有限公司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未填写!
  • 联系人:杜佳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010-63162966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未填写!
  • 邮件:未填写!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 1、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2、意向受让方为 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具有良好 的商业信用; 4、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 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