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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北京中广网媒信息咨询有限公司14.3%股权 (挂牌中)
  项目编号:   G313BJ1005745   项目类别:   厂房办公楼资产
  所在地区:   北京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
  挂牌日期:   2013-10-12 至 2013-11-12   投诉举报: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北京中广网媒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北京市-市辖区(北京市宣武区宣武门西大街28号(大成广场9门1904室)) 
法定代表人 李晴 
成立时间 2001-01-10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210
经济类型 国有参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 
组织机构代码 71779405-5 
经营规模 小型 
经营范围 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信息咨询(不含中介服务)、网络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等。 
职工人数 4 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中广有线信息网络有限公司 23.8%
2 北京友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23.8%
3 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3.8%
4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14.3%
5 湖南广播电视网络传输中心 14.3%
     

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2012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91.67  -18.17  -18.38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13.49  71.96  -58.47 
审计机构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3-07-31  5.36  -15.42  -15.42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23.56  97.45  -73.89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评估机构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北京广播电视台 
核准(备案)日期 2013-09-04 
评估基准日 2013-03-31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资产总计(万元) 17.24  30.04 
负债总计(万元) 59.58  59.58 
净 资 产(万元) -42.35  -29.55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4.22565(万元)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星河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股东会决议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1、由于标的企业公司规模小,业务单一,同时基于工商部门及股东方未强制要求其进行年度审计,故标的企业未做2012年度审计。标的企业2012年度财务数据以其提供的2012年度财务报表为准。
2、根据标的企业股东会决议,同意转让方转让其持有的14.3%股权,5家股东中除湖南广播电视网络传输中心未签字盖章确认,其他股东均对决议签字盖章确认,表决数达80%,超过标的企业章程约定股权转让需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的要求。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否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156]北京市[110000]市辖区[110100]海淀区[110108]北京市海淀区花园北路35号(东门) 
法定代表人 郭章鹏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106036.0898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股份有限公司 
所属行业 教育文化广播业 
组织机构代码 70023364-9 
经营规模 大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14.3%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14.3%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省级其他部门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北京广播电视台 
组织机构代码 56744544-9 
批准单位名称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决议类型 其它类型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万元) 0.9999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缴纳3000元保证金至北交所指定账户。
2、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并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交易价款。
3、如挂牌期满,经受让资格确认并缴纳保证金后只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保证金的100%将被扣除(1)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4)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在中国注册(不含港澳台)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如为自然人,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0.3万元  
交纳方式 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信息发布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发布终结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
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
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转让方信息
  • 转让方: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 企业规模:4 人
  • 负责部门: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 联系人:宋亮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13911538336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未填写!
  • 邮件:未填写!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在中国注册(不含港澳台)依法设立 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如为自然人,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 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