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北京中广网媒信息咨询有限公司14.3%股权 (挂牌中)
项目编号: | G313BJ1005745 | 项目类别: | 厂房办公楼资产 |
所在地区: | 北京 | 所属行业: | 社会服务业 |
挂牌日期: | 2013-10-12 至 2013-11-12 | 投诉举报: |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
一、转让方承诺 | ||||||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 ||||||
二、标的企业简况 | ||||||
标的企业 |
标的企业名称 | 北京中广网媒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中国-北京市-市辖区(北京市宣武区宣武门西大街28号(大成广场9门1904室)) | |||||
法定代表人 | 李晴 | |||||
成立时间 | 2001-01-10 | |||||
注册资本(万元) | 人民币 210 | |||||
经济类型 | 国有参股企业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
所属行业 | 社会服务业 | |||||
组织机构代码 | 71779405-5 | |||||
经营规模 | 小型 | |||||
经营范围 | 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信息咨询(不含中介服务)、网络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等。 | |||||
职工人数 | 4 人 |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
否 | ||||
序号 | 前十位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
1 | 中广有线信息网络有限公司 | 23.8% | ||||
2 | 北京友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23.8% | ||||
3 | 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 23.8% | ||||
4 |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 14.3% | ||||
5 | 湖南广播电视网络传输中心 | 14.3% | ||||
主要财务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 |||||
2012年度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91.67 | -18.17 | -18.38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13.49 | 71.96 | -58.47 | ||||
审计机构 |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 ||||||
报表日期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2013-07-31 | 5.36 | -15.42 | -15.42 | |||
报表类型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月报 | 23.56 | 97.45 | -73.89 | |||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
评估机构 |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 ||||
核准(备案)机构 | 北京广播电视台 | |||||
核准(备案)日期 | 2013-09-04 | |||||
评估基准日 | 2013-03-31 | |||||
项目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
资产总计(万元) | 17.24 | 30.04 | ||||
负债总计(万元) | 59.58 | 59.58 | ||||
净 资 产(万元) | -42.35 | -29.55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4.22565(万元) | |||||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律师事务所 | 北京市星河律师事务所 | |||||
内部审议情况 | 股东会决议 | |||||
重要信息 披露 |
其他披露内容 |
1、由于标的企业公司规模小,业务单一,同时基于工商部门及股东方未强制要求其进行年度审计,故标的企业未做2012年度审计。标的企业2012年度财务数据以其提供的2012年度财务报表为准。 2、根据标的企业股东会决议,同意转让方转让其持有的14.3%股权,5家股东中除湖南广播电视网络传输中心未签字盖章确认,其他股东均对决议签字盖章确认,表决数达80%,超过标的企业章程约定股权转让需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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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 否 | |||||
三、转让方简况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中国[156]北京市[110000]市辖区[110100]海淀区[110108]北京市海淀区花园北路35号(东门) | |||||
法定代表人 | 郭章鹏 | |||||
注册资本(万元) | 人民币 106036.0898 |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股份有限公司 | |||||
所属行业 | 教育文化广播业 | |||||
组织机构代码 | 70023364-9 | |||||
经营规模 | 大型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14.3% |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14.3%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省级其他部门 |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 北京广播电视台 | |||||
组织机构代码 | 56744544-9 | |||||
批准单位名称 |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 |||||
决议类型 | 其它类型 | |||||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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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万元) | 0.9999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缴纳3000元保证金至北交所指定账户。 2、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并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交易价款。 3、如挂牌期满,经受让资格确认并缴纳保证金后只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保证金的100%将被扣除(1)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4)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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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在中国注册(不含港澳台)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如为自然人,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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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交纳金额 | 0.3万元 | |||||
交纳方式 | 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 |||||
五、挂牌信息 | ||||||
挂牌公告期 (信息发布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信息发布终结 | |||||
交易方式 |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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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 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 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
- 转让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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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 企业规模:4 人
- 负责部门: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 联系人:宋亮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13911538336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未填写!
- 邮件:未填写!
-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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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意向受让方应为在中国注册(不含港澳台)依法设立 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如为自然人,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 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