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北京诚信恒远物业管理有限公司3.33%股权 (挂牌中)
项目编号: | G312BJ1005141 | 项目类别: | 厂房办公楼资产 |
所在地区: | 北京 | 所属行业: | 社会服务业 |
挂牌日期: | 2012-10-17 至 2012-11-13 | 投诉举报: |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
一、转让方承诺 | ||||||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 ||||||
二、标的企业简况 | ||||||
标的企业 |
标的企业名称 | 北京诚信恒远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中国-北京市-市辖区(北京市丰台区顺六条10号8栋23号) | |||||
法定代表人 | 钟宝华 | |||||
成立时间 | 2001-04-12 | |||||
注册资本(万元) | 人民币 300 | |||||
经济类型 | 国有参股企业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 | |||||
所属行业 | 社会服务业 | |||||
组织机构代码 | 80221911-9 | |||||
经营规模 | 小型 | |||||
经营范围 | 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接受委托从事物业管理;信息咨询(中介除外);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接受委托提供劳务服务等。 | |||||
职工人数 | 10 人 |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
是 | ||||
序号 | 前十位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
1 | 钟宝华 | 56.67% | ||||
2 | 李景川 | 40% | ||||
3 | 北京中广房地产有限公司 | 3.33% | ||||
主要财务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 |||||
2011年度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46.25 | -7.35 | -7.35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171.44 | -13.08 | 184.52 | ||||
审计机构 |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 ||||||
报表日期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2012-09-30 | 35.65 | -22.71 | -21.87 | |||
报表类型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月报 | 265.5 | 131.82 | 133.68 | |||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
评估机构 | 北京国友大正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
核准(备案)机构 | 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核准(备案)日期 | 2012-10-08 | |||||
评估基准日 | 2012-06-30 | |||||
项目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
资产总计(万元) | 263.57 | 265.94 | ||||
负债总计(万元) | 126.37 | 117.18 | ||||
净 资 产(万元) | 137.2 | 148.76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4.953708(万元) | |||||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
律师事务所 | 北京市中翔律师事务所 | |||||
内部审议情况 | 股东会决议 | |||||
重要信息 披露 |
其他披露内容 |
1、标的企业“主要财务指标”栏目“年度审计报告”的数据取自标的企业年度财务报表。 2、其他情况详见《资产评估报告》、《审计报告》、《法律意见书》等文件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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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 否 | |||||
三、转让方简况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北京中广房地产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中国[156]北京市[110000]县[110200]密云县[110228]北京市密云县工业开发区水源路268号 | |||||
法定代表人 | 朱振刚 | |||||
注册资本(万元) | 人民币 1000 | |||||
经济类型 | 国有参股企业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
所属行业 | 房地产业 | |||||
组织机构代码 | 70023584-7 | |||||
经营规模 | 小型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3.33% |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3.33%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国务院国资委 |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 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组织机构代码 | 710933809 | |||||
批准单位名称 | 北京中广房地产有限公司股东会 | |||||
决议类型 | 股东会议决议 | |||||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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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万元) | 10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在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向北交所指定账户支付交易保证金3万元。如项目挂牌期满,只产生1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该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如本项目挂牌期满,产生2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该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竞价保证金相应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2、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北交所一次性支付全额剩余交易价款。 3、如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保证金不予退还:(1)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挂牌期满后,产生2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或在竞价程序中低于项目挂牌价格应价的;(3)被确定为受让方,未能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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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3、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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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交纳金额 | 3万元 | |||||
交纳方式 | 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
- 转让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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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北京中广房地产有限公司
- 企业规模:10 人
- 负责部门:北京华诺信诚财务顾问有限公司
- 联系人:刘女士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010-68084683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未填写!
- 邮件:未填写!
-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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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3、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 力; 4、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