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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中盐雅布赖盐化集团有限公司50.97%股权 (挂牌中)
  项目编号:      项目类别:   厂房办公楼资产
  所在地区:   北京   所属行业:   其他行业
  挂牌日期:   2012-06-04 至 2012-07-31   投诉举报: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中盐雅布赖盐化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阿右旗雅布赖镇) 
法定代表人 杨志福 
成立时间 1997-07-07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5000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其他行业 
组织机构代码 11744009-3 
经营规模 中型 
经营范围 工业盐、加碘食用盐、农牧渔业用盐等。 
职工人数 400 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是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是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中国盐业总公司 50.97%
2 中盐雅布赖盐化集团有限公司职工持股会 44.78%
3 雅布赖实业有限公司 1.83%
4 金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12%
5 内蒙古自治区盐业公司 1.12%
6 阿拉善盟盐业公司 0.18%
     
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2011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9429.09  954.74  799.67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21679.36  15148.67  6530.69 
审计机构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2-04-30  3463.49  -88.59  -66.5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18450.17  11977.79  6472.38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评估机构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中国盐业总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2-05-23 
评估基准日 2011-05-31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资产总计(万元) 17386.5  19738.95 
负债总计(万元) 11669.61  11669.61 
净 资 产(万元) 5716.89  8069.34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4112.942598(万元)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 
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展达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股东会决议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1、标的企业关于湖盐的采矿权证有效期至2013年7月1日止, 可能面临无法再次获批的风险。
2、标的企业生产区的土地尚未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其上建有面积计3130.52平方米的房屋。
3、标的企业现有建筑面积4,441.62平方米的房屋无房屋权属证明。
4、标的企业现有1辆车存在车辆证载权利人不符情况。
5、标的企业目前有7辆车无车辆权属证明。
6、标的企业存在对外提供保证担保情况。
7、详情请见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法律意见书等文件。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否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中国盐业总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156]北京市[110000]市辖区[110100]丰台区[110106]北京市丰台区西站南广场驻京办1号楼 
法定代表人 茆庆国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207509.7 
经济类型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国有企业 
所属行业 其他行业 
组织机构代码 10162514-9 
经营规模 大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50.97%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50.97%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 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盐业总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 10162514-9 
批准单位名称 中国盐业总公司总经理办公会 
决议类型 总经理办公会决议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万元) 4112.95 
价款支付方式 分期付款
分期支付要求: 首付款不低于交易价款的70%,其余款项于产权交易合同签订日起一年内支付。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在受让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人民币1000万元的交易保证金至北交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如挂牌期满,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最终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2、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保证金将被扣除:①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④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除保证金外剩余交易价款的。 
3、意向受让方需书面承诺,①已完全阅读并充分了解资产评估报告中的全部内容,若成为最终受让方,不再就资产评估报告中已经载明的资产、债权及债务等内容提出异议;② 同意标的企业现有发展规划(发展规划阐述文件置北交所备查); ③同意标的企业保持原有员工队伍;④成功受让标的后,同意标的企业不再继续使用中盐商标、“中盐”字样、中盐形象标识以及任何可能代表中盐的无形资产;⑤同意北京产权交易所在出具交易凭证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将首付款划转到转让方指定账户。  
转让方信息
  • 转让方:中国盐业总公司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总经理、董事长,CxO
  • 联系人:施先生
  • 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13370083068
  • 手机:13370083068
  • 传真:021-36317624
  • 邮件:jinjin83797883@yahoo.com.cn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国有独资 或国有控 股企业,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 2、意向受让方须具备良好的支付能力,在正式提交受让 申请时,须提供挂牌期间同一家银行出具的不低于挂牌价 格70%的自有资金证明。 3、符合标的企业所在地政府部门提出的发展规划要求, 维持标的企业持续健康发展,意向受让方须与标的企业无 业务竞争关系,且不从事与标的企业主营业务相关的资源 开发、经营行业。(意向受让方营业执照载明的营业范围 为准)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是 交纳金额 1000万元 交纳方式 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信息发布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期 ( 不变更 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 直至征集 到 意向受让方。 )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项目联系人:上海鑫通资本 施先生 13370083068 fax 02136317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