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WD-400履带式挖掘机3台 (已结束)
项目编号: | 项目类别: | 厂房办公楼资产 | |
所在地区: | 北京 | 所属行业: | 其他行业 |
挂牌日期: | 2012-02-08 至 2012-03-28 | 投诉举报: |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
机
械
设
备
名 称 挖掘机
规格型号 WD-400 成新率(%)
计量单位 台 数 量 3
批准文件、内部决策文件 其他 关于盘活固定资产上市交易的请示
批准单位名称 首钢总公司
交
易
条
件 信息发布公告期 20 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发布终结。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
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 拍卖方式确定受让方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所有物资均按废品处置,不保证其具有原用途,受让方如按原用途使用而造成危险或出现事故的,责任由受让方承担。 2、标的物的拆除、仓储、运输等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3、意向受让方须在自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二十日内与转让方签订《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生效后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扣除保证金后的剩余成交价款。
保
证
金
设
定
交纳金额 100.000000(万元)
交纳截止时间 挂牌截止日17:00(以到账时间为准)
交纳方式 支票 电汇 网上银行支付
保证事项 如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1)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2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程序中各意向受让方均未按项目挂牌价格应价的;(4)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未按约定与转让方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或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剩余成交价款的。
处置方法 如本项目挂牌期间只产生1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该保证金在合同签署后直接转为成交价款的一部分。如本项目挂牌期间产生2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拍卖转让方式,该保证金相应转为拍卖保证金。采取拍卖转让方式,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拍卖保证金相应转为成交价款的一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的拍卖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
- 转让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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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首钢北京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上海鑫通资本
- 联系人:施先生
- 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13370083068
- 手机:13370083068
- 传真:021-36317624
- 邮件:jinjin83797883@yahoo.com.cn
-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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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 人或合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法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备良好的财务 状况和支付能力。 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 1、转让标的的品质、数量、状况及瑕疵 以现状为准。 2、转让标的由于2010年12月首钢北京地区涉钢产业停 产而停止使用,现场不能进行开机运行勘查,故评估现场勘查结果为 静止状态手动。 项目联系人:上海鑫通资本 施先生 13370083068 fax 02136317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