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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北京中房长虹装饰工程公司整体产权 (挂牌中)
  项目编号:   G312BJ1005204   项目类别:   知识产权
  所在地区:   北京   所属行业:   其他行业
  挂牌日期:   2012-11-07 至 2012-12-04   投诉举报: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北京中房长虹装饰工程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北京市-市辖区(北京市海淀区翠微小区南里8号楼西配楼) 
法定代表人 何长虹 
成立时间 1994-03-01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500
经济类型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国有企业 
所属行业 其他行业 
组织机构代码 10206609-4 
经营规模 小型 
经营范围 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专业承包;自动门、旋转门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销售开发后的产品;销售五金交电、制冷空调设备、建筑材料;信息咨询(除中介服务)。 
职工人数 13 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中国房地产开发集团公司 100%
     

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2011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3449.99  0.84  -1.23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802.51  342.98  459.53 
审计机构 中瑞岳华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2-09-30  2977.31  -4.48  -4.48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719.23  264.18  455.05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评估机构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2-10-23 
评估基准日 2012-04-30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资产总计(万元) 672.3  681.2 
负债总计(万元) 211.66  211.66 
净 资 产(万元) 460.64  469.54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469.54(万元)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华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君泰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总经理办公会议决议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详见《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法律意见书》等。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否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中国房地产开发集团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156]北京市[110000]市辖区[110100]海淀区[110108]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38号创景大厦8层 
法定代表人 甄少华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138086.5 
经济类型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国有企业 
所属行业 房地产业 
组织机构代码 10000406-8 
经营规模 大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10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10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 71093380-9 
批准单位名称 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决议类型 批复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万元) 527.1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在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向北交所指定账户支付交易保证金150万元。如项目挂牌期满,只产生1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该保证金直接转为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如本项目挂牌期满,产生2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该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竞价保证金相应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2、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北交所一次性支付剩余交易价款。在本项目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三个工作日内,由北交所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账户;
3、如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保证金不予退还:(1)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挂牌期满后,产生2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或在竞价程序中低于项目挂牌价格应价的;(3)被确定为受让方,未能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
4、意向受让方需书面承诺,无条件接受《北京中房长虹装饰工程公司改制实施方案》及《北京中房长虹装饰工程公司职工安置方案》。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以营业执照为准);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及财务支付能力,最近二年连续盈利(意向受让方须提供2010、2011年度的审计报告,以提交的审计报告为准);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150万元  
交纳方式 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信息发布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期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权重报价、招投标或动态报价
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转让方信息
  • 转让方:中国房地产开发集团公司
  • 企业规模:13 人
  • 负责部门:北京华诺信诚财务顾问有限公司
  • 联系人:刘女士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010-68084683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未填写!
  • 邮件:未填写!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 业法人,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以营业执照 为准);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及财务支付能力, 最近二年连续盈利(意向受让方须提供2010、2011年度 的审计报告,以提交的审计报告为准);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