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中青信用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 (挂牌中)
项目编号: | G316BJ1007452 | 项目类别: | 股权 |
所在地区: | 北京 | 所属行业: | 其他行业 |
挂牌日期: | 2016-10-27 至 2016-11-22 | 投诉举报: |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
一、转让方承诺 | ||||||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点击查看承诺全文 | ||||||
二、标的企业简况 | ||||||
标的企业 |
标的企业名称 | 中青信用管理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中国-北京市-市辖区(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景园北街2号52幢七层721室) | |||||
法定代表人 | 张文冬 | |||||
成立时间 | 2015-06-15 | |||||
注册资本(万元) | 人民币 10000 | |||||
经济类型 | 国有独资公司(企业)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 | |||||
所属行业 | 投资与资产管理 | |||||
组织机构代码 | 34834017-X | |||||
经营规模 | 大型 | |||||
经营范围 | 企业征信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销售计算机软硬件、电子元器件;投资管理;投资咨询(1、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交易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向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市场调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 |||||
职工人数 | 7 人 |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
是 | ||||
序号 | 前十位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
1 | 北京亦庄国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100% | ||||
主要财务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 |||||
2015年度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0 | -43.03 | -43.03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964.12 | 7.15 | 956.97 | ||||
审计机构 |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 ||||||
报表日期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2016-06-30 | 0 | -105.79 | -105.79 | |||
报表类型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月报 | 865.85 | 14.67 | 851.18 | |||
内部审议情况 | 其他 | |||||
重要信息 披露 |
其他披露内容 |
1、标的公司成立于2015年6月15日,注册资本10000万元。截至2016年7月31日,实收资本为1000万元,根据公司章程约定,剩余出资应于2035年6月1日前缴足全部认缴出资数额。 2、本次股权转让不涉及职工安置。 3、详见《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法律意见书》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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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 否 | |||||
三、转让方简况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北京亦庄国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中国[156]北京市[110000]市辖区[110100]大兴区[110115]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景园北街2号56幢 | |||||
法定代表人 | 芦永忠 | |||||
注册资本(万元) | 人民币 959396.98 | |||||
经济类型 | 国有独资公司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
所属行业 | 投资与资产管理 | |||||
组织机构代码 | 99999999-9 | |||||
经营规模 | 大型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100% |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100%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省级国资委 |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 |||||
组织机构代码 | 40059203-3 | |||||
批准单位名称 |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 |||||
决议类型 | 批复 | |||||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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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万元) | 1085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在获得受让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需要交纳人民币325万元的交易保证金到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如挂牌期满,经受让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则采用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2、在被确认受让资格后,即视为已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转让标的所涉及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法律文件及该等报告和文件所披露的全部内容,已对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对标的企业已评估的债权、债务无异议,并自愿承担不确定性风险,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意向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逾期递交工商变更资料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和欺诈行为,转让方有权要求扣除其保证金。 3、意向受让方自被确定为受让方后,须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转让价款支付至北交所指定账户。 4、意向受让方需自行查阅《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征信业管理条例》等相关资料,了解从事相关行业所需资质,如因受让方原因导致无法完成工商变更,受让方须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5、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全部扣除,在扣除北交所及各方经纪会员的交易(竞价)服务费后剩余部分作为转让方的补偿:①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产生两家及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④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及产权交易(竞价)服务费的;⑤违反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存在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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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资格条件 | 无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交纳金额 | 325万元 | |||||
交纳方式 | 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 |||||
五、挂牌信息 | ||||||
挂牌公告期 (信息发布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期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
交易方式 |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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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 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 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
- 转让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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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北京亦庄国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北京九汇华纳产权经纪有限公司
- 联系人:崔骁健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18610789325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未填写!
- 邮件:未填写!
-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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