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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北京昌华勘察设计有限公司41%股权 (挂牌中)
  项目编号:   G314BJ1006339   项目类别:   股权
  所在地区:   北京   所属行业:   其他行业
  挂牌日期:   2014-11-05 至 2014-12-05   投诉举报: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北京昌华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北京市-市辖区(北京市石景山区红卫路1号) 
法定代表人 谢海英 
成立时间 1994-01-15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100
经济类型 国有参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其他行业 
组织机构代码 10229262-2 
经营规模 小型 
经营范围 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勘察(乙级);建筑工程、市政工程、人防工程、交通(隧道)工程设计(乙级)。 
职工人数 42 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谢海英 50%
2 北京市热力工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41%
3 符晨 5%
4 谷建国 4%
     

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2013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578.88  1.28  0.34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291.68  113.41  178.27 
审计机构 北京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4-08-31  294.47  -162.9  -162.9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93.77  78.41  15.36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评估机构 北京天圆开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北京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4-09-22 
评估基准日 2013-12-31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资产总计(万元) 291.68  291.74 
负债总计(万元) 113.42  113.42 
净 资 产(万元) 178.26  178.32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73.1112(万元)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北京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嘉和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股东会决议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无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否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北京市热力工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156]北京市[110000]市辖区[110100]朝阳区[110105]北京市朝阳区幸福二村37号楼 
法定代表人 董乐意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7200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其他行业 
组织机构代码 10125172-2 
经营规模 小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41%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41%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省级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北京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 76935593-5 
批准单位名称 北京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决议类型 董事会决议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万元) 73.1112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在获得受让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将21.93万元交易保证金交纳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挂牌期满,如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该交易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如产生两家或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进入竞价程序,该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 若成功受让则该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若未成功受让,该意向受让方保证金在确定最终受让方后的3个工作日内退还。
2、若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情形之一者,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1)意向受让方提交《产权受让申请书》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本转让项目挂牌公告期满,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意向受让方未参加后续网络竞价程序的;(3)在网络竞价程序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4)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或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5)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挂牌条件要求的。
3、意向受让方应自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除保证金外的剩余股权转让价款。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注册且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自然人。
2、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21.93万元  
交纳方式 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转让方信息
  • 转让方:北京市热力工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 企业规模:42 人
  • 负责部门:北京上元广德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 联系人:林健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13552209730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未填写!
  • 邮件:未填写!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注册且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自 然人。 2、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