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北京昌华勘察设计有限公司41%股权 (挂牌中)
项目编号: | G314BJ1006339 | 项目类别: | 股权 |
所在地区: | 北京 | 所属行业: | 其他行业 |
挂牌日期: | 2014-11-05 至 2014-12-05 | 投诉举报: |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
一、转让方承诺 | ||||||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 ||||||
二、标的企业简况 | ||||||
标的企业 |
标的企业名称 | 北京昌华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中国-北京市-市辖区(北京市石景山区红卫路1号) | |||||
法定代表人 | 谢海英 | |||||
成立时间 | 1994-01-15 | |||||
注册资本(万元) | 人民币 100 | |||||
经济类型 | 国有参股企业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
所属行业 | 其他行业 | |||||
组织机构代码 | 10229262-2 | |||||
经营规模 | 小型 | |||||
经营范围 | 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勘察(乙级);建筑工程、市政工程、人防工程、交通(隧道)工程设计(乙级)。 | |||||
职工人数 | 42 人 |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
否 | ||||
序号 | 前十位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
1 | 谢海英 | 50% | ||||
2 | 北京市热力工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 41% | ||||
3 | 符晨 | 5% | ||||
4 | 谷建国 | 4% | ||||
主要财务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 |||||
2013年度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578.88 | 1.28 | 0.34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291.68 | 113.41 | 178.27 | ||||
审计机构 | 北京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 ||||||
报表日期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2014-08-31 | 294.47 | -162.9 | -162.9 | |||
报表类型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月报 | 93.77 | 78.41 | 15.36 | |||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
评估机构 | 北京天圆开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
核准(备案)机构 | 北京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
核准(备案)日期 | 2014-09-22 | |||||
评估基准日 | 2013-12-31 | |||||
项目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
资产总计(万元) | 291.68 | 291.74 | ||||
负债总计(万元) | 113.42 | 113.42 | ||||
净 资 产(万元) | 178.26 | 178.32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73.1112(万元) | |||||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 北京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
律师事务所 | 北京市嘉和律师事务所 | |||||
内部审议情况 | 股东会决议 | |||||
重要信息 披露 |
其他披露内容 | 无 | ||||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 否 | |||||
三、转让方简况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北京市热力工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中国[156]北京市[110000]市辖区[110100]朝阳区[110105]北京市朝阳区幸福二村37号楼 | |||||
法定代表人 | 董乐意 | |||||
注册资本(万元) | 人民币 7200 | |||||
经济类型 | 国有独资公司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 | |||||
所属行业 | 其他行业 | |||||
组织机构代码 | 10125172-2 | |||||
经营规模 | 小型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41% |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41%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省级国资委 |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 北京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
组织机构代码 | 76935593-5 | |||||
批准单位名称 | 北京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
决议类型 | 董事会决议 | |||||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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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万元) | 73.1112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在获得受让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将21.93万元交易保证金交纳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挂牌期满,如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该交易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如产生两家或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进入竞价程序,该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 若成功受让则该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若未成功受让,该意向受让方保证金在确定最终受让方后的3个工作日内退还。 2、若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情形之一者,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1)意向受让方提交《产权受让申请书》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本转让项目挂牌公告期满,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意向受让方未参加后续网络竞价程序的;(3)在网络竞价程序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4)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或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5)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挂牌条件要求的。 3、意向受让方应自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除保证金外的剩余股权转让价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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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注册且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自然人。 2、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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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交纳金额 | 21.93万元 | |||||
交纳方式 | 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
- 转让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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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北京市热力工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 企业规模:42 人
- 负责部门:北京上元广德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 联系人:林健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13552209730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未填写!
- 邮件:未填写!
-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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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注册且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自 然人。 2、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