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北京绿源塑料有限责任公司50%股权 (挂牌中)
项目编号: | G312BJ1005359 | 项目类别: | 股权 |
所在地区: | 北京 | 所属行业: | 其他行业 |
挂牌日期: | 2012-12-26 至 2013-01-26 | 投诉举报: |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
一、转让方承诺 | ||||||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 ||||||
二、标的企业简况 | ||||||
标的企业 |
标的企业名称 | 北京绿源塑料有限责任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中国-北京市-市辖区(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兴华中路北京塑料厂内) | |||||
法定代表人 | 倪众勤 | |||||
成立时间 | 1993-12-14 | |||||
注册资本(万元) | 人民币 2000 |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
所属行业 | 其他行业 | |||||
组织机构代码 | 10113084-0 | |||||
经营规模 | 小型 | |||||
经营范围 | 许可经营项目:塑料加工一般经营项目:灌溉排水工程及系统产品、专用设备、软件技术咨询服务等。 | |||||
职工人数 | 70 人 |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
否 | ||||
序号 | 前十位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
1 | 北京华盾雪花塑料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50% | ||||
2 | 北京雪花电器集团公司 | 50% | ||||
主要财务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 |||||
2011年度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2237.98 | 239.88 | 230.08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4166.11 | 2546.03 | 1620.08 | ||||
审计机构 | 北京中立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 ||||||
报表日期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2012-11-30 | 2367.06 | 3.54 | 1.47 | |||
报表类型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月报 | 4809.33 | 3036.85 | 1772.48 | |||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
评估机构 | 华源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 ||||
核准(备案)机构 | 北京隆达轻工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 |||||
核准(备案)日期 | 2012-11-14 | |||||
评估基准日 | 2011-12-31 | |||||
项目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
资产总计(万元) | 4166.11 | 4059.01 | ||||
负债总计(万元) | 2546.03 | 2461.42 | ||||
净 资 产(万元) | 1620.08 | 1597.59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798.795(万元) | |||||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 北京中立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 |||||
律师事务所 | 北京市高默克律师事务所 | |||||
内部审议情况 | 股东会决议 | |||||
重要信息 披露 |
其他披露内容 | 详见《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法律意见书》等资料。 | ||||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 否 | |||||
三、转让方简况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北京华盾雪花塑料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中国[156]北京市[110000]市辖区[110100]西城区[110102]北京市西城区南线阁8号 | |||||
法定代表人 | 倪众勤 | |||||
注册资本(万元) | 人民币 13975.37 |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
所属行业 | 其他行业 | |||||
组织机构代码 | 10112446-7 | |||||
经营规模 | 大型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50% |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50%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省级国资委 |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 北京隆达轻工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 |||||
组织机构代码 | 63369696-8 | |||||
批准单位名称 | 北京华盾雪花塑料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 |||||
决议类型 | 股东会议决议 | |||||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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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万元) | 800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在受让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按照挂牌价格的30%向北交所指定账户交纳交易保证金。如挂牌期满,经受让资格确认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只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最终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2、意向受让方应于被确认为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北交所一次性支付剩余交易价款。 3、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保证金不予退还:(1)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转让挂牌公告期满,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程序中意向受让方未按照相关规则在规定时间内报价或意向受让方的出价低于挂牌价格的;(4)意向受让方在其依据相关规则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规定时限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及支付交易价款的。 4、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时须书面承诺:成功受让后,同意标的企业继续履行全员劳动合同。 5、鉴于标的企业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通过了启动新生产基地建设及扩产项目事宜,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时需书面承诺:成功受让后,同意依据该次股东会决议的内容按照股权比例与标的企业其他股东共同增资建设,同意标的企业无条件迁往新生产基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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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4000万元(以营业执照为准);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及支付能力, 最近三年连续盈利(以2009、2010、2011年度的审计报告为准)且上一年度经审计后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4000万元(以2011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3、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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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交纳金额 | 240万元 | |||||
交纳方式 | 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 |||||
五、挂牌信息 | ||||||
挂牌公告期 (信息发布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期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
交易方式 |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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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重报价、招投标或动态报价 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
- 转让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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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北京华盾雪花塑料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企业规模:70 人
- 负责部门:北京华诺信诚财务顾问有限公司
- 联系人:曹女士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010-68084653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未填写!
- 邮件:未填写!
-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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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注 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4000万元(以营业执照为准);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及支付能力, 最近 三年连续盈利(以2009、2010、2011年度的审计报告为 准)且上一年度经审计后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4000万 元(以2011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3、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