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中国数码港科技有限公司30%股权 (挂牌中)
项目编号: | G312BJ1005202 | 项目类别: | 股权 |
所在地区: | 北京 | 所属行业: | 其他行业 |
挂牌日期: | 2012-11-07 至 2012-12-04 | 投诉举报: |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
一、转让方承诺 | ||||||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 ||||||
二、标的企业简况 | ||||||
标的企业 |
标的企业名称 | 中国数码港科技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中国-北京市-市辖区(北京市朝阳区望京北路1号) | |||||
法定代表人 | 王英明 | |||||
成立时间 | 1992-06-04 | |||||
注册资本(万元) | 人民币 10000 | |||||
经济类型 | 国有参股企业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
所属行业 | 其他行业 | |||||
组织机构代码 | 10112152-2 | |||||
经营规模 | 大型 | |||||
经营范围 | 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商务信息咨询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网络、通信及电子产品的研究、开发、销售、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计算机网络工程安装;通信产品、电子产品的销售(国家有专项专营规定的除外);实业项目的投资;货物仓储;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 | |||||
职工人数 | 12 人 |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
否 | ||||
序号 | 前十位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
1 | 中国华星集团公司 | 30% | ||||
2 | 金汉王通信有限公司 | 30% | ||||
3 | 普度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30% | ||||
4 | 金汉王科技有限公司 | 10% | ||||
主要财务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 |||||
2011年度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0 | -193.57 | -243.57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11360.71 | 2959.78 | 8400.93 | ||||
审计机构 | 北京中诚恒平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 ||||||
报表日期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2012-09-30 | 4.95 | -198.58 | -198.58 | |||
报表类型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月报 | 11174.31 | 2965.27 | 8209.04 | |||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
评估机构 | 北京北方亚事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 ||||
核准(备案)机构 | 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 |||||
核准(备案)日期 | 2012-10-26 | |||||
评估基准日 | 2012-07-31 | |||||
项目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
资产总计(万元) | 11255.29 | 11000.06 | ||||
负债总计(万元) | 3423.07 | 3423.07 | ||||
净 资 产(万元) | 7832.23 | 7577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2273.1(万元) | |||||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 中诚信安瑞(北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
律师事务所 | 北京邦远律师事务所 | |||||
内部审议情况 | 股东会决议 | |||||
重要信息 披露 |
其他披露内容 | 其他内容详见《资产评估报告书》、《审计报告》、《法律意见书》及其他相关备查文件。 | ||||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 否 | |||||
三、转让方简况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中国华星集团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中国[156]北京市[110000]市辖区[110100]北京市宣武区广安门外大街180号新纪元大厦6层 | |||||
法定代表人 | 杨殿中 | |||||
注册资本(万元) | 人民币 81965.6 | |||||
经济类型 |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国有企业 | |||||
所属行业 | 其他行业 | |||||
组织机构代码 | 71092314-1 | |||||
经营规模 | 大型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30% |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30%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国务院国资委 |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 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 |||||
组织机构代码 | 71782831-5 | |||||
批准单位名称 | 中国华星集团公司 | |||||
决议类型 | 总经理办公会决议 | |||||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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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万元) | 2500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自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 2、如挂牌期满,经受让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只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保证金的 100%将被扣除:①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④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 3、北交所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三个工作日内,由北交所将交易价款一次性划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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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及支付能力的企业法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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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交纳金额 | 500万元 | |||||
交纳方式 | 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 |||||
五、挂牌信息 | ||||||
挂牌公告期 (信息发布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期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
交易方式 |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 转让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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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中国华星集团公司
- 企业规模:12 人
- 负责部门:北京德和永道投资有限公司
- 联系人:王欢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66295620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未填写!
- 邮件:未填写!
-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
- 1、意向受让方应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及支付能力的企 业法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