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北京九鼎国联汽车管理体系认证有限责任公司10%股权 (已结束)
项目编号: | G311BJ1004788 | 项目类别: | 股权 |
所在地区: | 北京 | 所属行业: | 其他行业 |
挂牌日期: | 2011-12-29 至 2012-01-15 | 投诉举报: |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
一、转让方承诺 | ||||||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 ||||||
二、标的企业简况 | ||||||
标的企业 | 标的企业名称 | 北京九鼎国联汽车管理体系认证有限责任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中国-北京市-市辖区(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甲10号1807-1808号) | |||||
法定代表人 | 徐有刚 | |||||
成立时间 | 2002-12-26 | |||||
注册资本(万元) | 人民币 300 | |||||
经济类型 | 国有参股企业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
所属行业 | 其他行业 | |||||
组织机构代码 | 74613180-8 | |||||
经营规模 | 小型 | |||||
经营范围 | 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认证;认证培训。 | |||||
职工人数 | 10 人 |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 否 | ||||
序号 | 前十位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
1 | 天津华城认证中心 | 10% | ||||
2 | 中联认证中心 | 10% | ||||
3 | 上海质量体系审核中心 | 10% | ||||
4 | 广州赛宝认证中心服务有限公司 | 10% | ||||
5 | 华信技术检验有限公司 | 10% | ||||
6 | 杭州万泰认证有限公司 | 10% | ||||
7 | 上海新时代质量体系审核中心 | 10% | ||||
8 |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机关服务中心 | 10% | ||||
9 | 徐有刚 | 10% | ||||
10 | 北京中认经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10% | ||||
主要财务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 |||||
2010年度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1137.15 | 28.8 | 28.8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241.88 | 103.07 | 138.81 | ||||
审计机构 |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分所 |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 ||||||
报表日期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2011-11-30 | 823.3 | 21.24 | 21.24 | |||
报表类型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月报 | 385.17 | 229.74 | 155.42 | |||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 评估机构 | 上海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
核准(备案)机构 | 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
核准(备案)日期 | 2011-11-21 | |||||
评估基准日 | 2011-05-31 | |||||
项目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
资产总计(万元) | 245.65 | - | ||||
负债总计(万元) | 168.51 | - | ||||
净 资 产(万元) | 77.14 | 395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39.5(万元) | |||||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分所 | |||||
律师事务所 |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 |||||
内部审议情况 | 股东会决议 | |||||
重要信息 披露 | 其他披露内容 | 1、本项目为国家有行政许可要求的特殊项目,目前公司的行政许可已经被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撤销,受让方的投资应能够满足《中国认证认可条例》的要求,能够保证公司重新获得CNCA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许可以保证公司正常开展经营活动; 2、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机关服务中心将其持有的标的企业10%股权于2011年4月8日经北京产权交易所挂牌转让,原股东北京中认经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已成功受让,但目前暂未办理工商变更手续; 3、评估基准日的审计报告有导致保留意见的事项,详见《专项审计报告》。 | ||||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 否 | |||||
三、转让方简况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上海质量体系审核中心 | ||||
注册地(住所) | 中国[156]上海市[310000]市辖区[310100]长宁区[310105]上海市长宁区武夷路258号 | |||||
法定代表人 | 孙纯一 | |||||
注册资本(万元) | 人民币 300 | |||||
经济类型 |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国有联营企业 | |||||
所属行业 | 其他行业 | |||||
组织机构代码 | 13290236-4 | |||||
经营规模 | 小型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10% |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10%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省级其他部门 |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 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
组织机构代码 | 999999999 | |||||
批准单位名称 |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 |||||
决议类型 | 批复 | |||||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
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万元) | 39.5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需交纳11.85万元保证金到北交所指定账户。 2、如挂牌期满,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该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若产生两个及两个以上意向受让方,则该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在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时,其竞价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被全额扣除:①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④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的。 3、意向受让方应在被确认为最终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双方签订完交易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支付至北交所指定账户。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成立的企业法人,且注册资本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 2、意向受让方应具备CNCA批准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资格;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3名以上IATF注册的ISO/TS16949审核员。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交纳金额 | 11.85万元 | |||||
交纳方式 | 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 |||||
五、挂牌信息 | ||||||
挂牌公告期 (信息发布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期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
交易方式 |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一次报价) | |||||
权重报价、招投标或动态报价 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
- 转让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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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上海质量体系审核中心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北京正德至善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 联系人: 沈奕霏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18601279498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未填写!
- 邮件:未填写!
-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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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意向受让方须为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成立的企业法人,且注册资 本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 2、意向受让方应具备CNCA批准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资格;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3名以上IATF注册的ISO/TS16949审核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