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中广潇湘广告(北京)有限公司49%股权 (已结束)
项目编号: | G311BJ1004714 | 项目类别: | 股权 |
所在地区: | 北京 | 所属行业: | 其他行业 |
挂牌日期: | 2011-12-06 至 2012-01-03 | 投诉举报: |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
一、转让方承诺 | ||||||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 ||||||
二、标的企业简况 | ||||||
标的企业 | 标的企业名称 | 中广潇湘广告(北京)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中国-北京市-市辖区(北京市西城区真武庙二条9号1403室) | |||||
法定代表人 | 黄楚芳 | |||||
成立时间 | 2005-01-31 | |||||
注册资本(万元) | 人民币 200 | |||||
经济类型 | 国有参股企业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
所属行业 | 广告业 | |||||
组织机构代码 | 77155973-4 | |||||
经营规模 | 小型 | |||||
经营范围 | 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及外商来华广告。 | |||||
职工人数 | 19 人 |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 否 | ||||
序号 | 前十位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
1 | 中南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51% | ||||
2 | 中广报刊出版发展中心 | 49% | ||||
主要财务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 |||||
2010年度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309.6 | -56.94 | -56.94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112.99 | 139.65 | -26.66 | ||||
审计机构 | 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 |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 ||||||
报表日期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2011-10-31 | 166.68 | -131.66 | -131.79 | |||
报表类型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月报 | 36.83 | 195.27 | -158.44 | |||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 评估机构 | 开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
核准(备案)机构 |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 | |||||
核准(备案)日期 | 2011-11-10 | |||||
评估基准日 | 2011-06-30 | |||||
项目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
资产总计(万元) | 46.48 | 52.44 | ||||
负债总计(万元) | 142.18 | 142.18 | ||||
净 资 产(万元) | -95.7 | -89.74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43.9726(万元) | |||||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 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 | |||||
律师事务所 | 北京市康德律师事务所 | |||||
内部审议情况 | 股东会决议 | |||||
重要信息 披露 | 其他披露内容 | 详见《资产评估报告》、《法律意见书》。 | ||||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 否 | |||||
三、转让方简况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中广报刊出版发展中心 | ||||
注册地(住所) | 中国[156]北京市[110000]市辖区[110100]西城区[110102]北京市西城区真武庙二条九号 | |||||
法定代表人 | 梁刚建 | |||||
注册资本(万元) | 人民币 100 | |||||
经济类型 | 国有事业单位,国有社团等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国有企业 | |||||
所属行业 | 新闻出版业 | |||||
组织机构代码 | 71780572-X | |||||
经营规模 | 小型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49% |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49%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中央其他部委 |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 | |||||
组织机构代码 | 999999999 | |||||
批准单位名称 | 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 | |||||
决议类型 | 批复 | |||||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
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万元) | 0.0001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并于签署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将产权转让总价款一次付清。 2、如挂牌期满,经受让资格确认后只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需在受让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人民币5万元作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竞价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未竞得标的的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竞价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将意向受让方交纳的竞价保证金全部扣除作为对转让方的补偿:①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④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3、评估报告中列示的标的企业“其他应收款-中广报刊出版发展中心15230.98元”实际属于2008年度按股权比例计算的应弥补的经营亏损,由于客观原因未能进行账目调整。意向受让方需承诺,上述亏损由意向受让方承担。 4、意向受让方需承诺,从评估基准日至股权完成工商变更日期间,标的企业正常经营的亏损均由意向受让方按股权比例承担。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并有效续存的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应为从事广告、会展、文化服务相关行业(以提供的营业执照为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否 | ||||
交纳金额 | ||||||
交纳方式 | 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 |||||
五、挂牌信息 | ||||||
挂牌公告期 (信息发布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期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
交易方式 |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
权重报价、招投标或动态报价 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
- 转让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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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中广报刊出版发展中心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北京合信容成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 联系人:杨经理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18610508696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未填写!
- 邮件:未填写!
-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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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意向受让方应为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并有效续存的国有或国有控 股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应为从事广告、会展、文化服务相关行业(以提供的 营业执照为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