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北京北化凯明特种化工有限责任公司18.96%股权 (已结束)
项目编号: | 项目类别: | 股权 | |
所在地区: | 北京 | 所属行业: | 其他行业 |
挂牌日期: | 2011-11-14 至 2011-12-15 | 投诉举报: |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北京北化凯明特种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北京市-市辖区(北京市房山区良乡凯旋大街建设路18号)
法定代表人 周德良
成立时间 2000-06-30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5590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化学工业
组织机构代码 10281054-9
经营规模 中型
经营范围 货物进出口。
职工人数 49 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否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是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中国北方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44.38%
2 辽宁庆阳特种化工有限公司 18.96%
3 甘肃银光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12.34%
4 湖北东方化工有限公司 12.16%
5 四川北方红光化工有限公司 12.16%
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2010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70863.79 929.87 690.36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32614.89 25428.93 7185.96
审计机构 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1-09-30 238007.55 668.35 666.95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44184.61 36953.02 7231.59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评估机构 亚洲(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1-10-20
评估基准日 2011-03-31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资产总计(万元) 42165.85 42424.98
负债总计(万元) 35372.1 35372.1
净 资 产(万元) 6793.75 7052.88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1337.226048(万元)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
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明海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股东会决议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标的企业详细情况详见《法律意见书》、《审计报告》、《评估报告》及备查文件。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否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辽宁庆阳特种化工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156]辽宁省[210000]辽阳市[211000]文圣区[211003]辽阳市文圣区台子沟路2号
法定代表人 谭磊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45349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化学工业
组织机构代码 76183874-8
经营规模 大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18.96%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18.96%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 710924910
批准单位名称 辽宁庆阳特种化工有限公司股东会
决议类型 股东会议决议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万元) 1424.61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在北交所出具《受让资格确认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向北交所指定账户支付50万元的交易保证金(以到账为准)。
2、意向受让方应自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签订交易合同,自合同生效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交易价款。
3、如挂牌期满,经受让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只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被全额扣除:①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④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
- 转让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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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辽宁庆阳特种化工有限公司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上海鑫通资本
- 联系人:施先生
- 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13370083068
- 手机:13370083068
- 传真:021-36317624
- 邮件:jinjin83797883@yahoo.com.cn
-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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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亿元的国有 或国有控股企业(以营业执照为准)。 2、由于标的企业涉及民用单质、甲苯-2,4-二异氰酸脂及军用药所 用甲苯等的经营,因此意向受让方应为从事民用品、军用。(以营 业执照为准) 3、不接受联合受让。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是 交纳金额 50万元 交纳方式 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信息发布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期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 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项目联系人:上海鑫通资本 施先生 13370083068 fax 02136317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