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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38180047股股份 (已结束)
  项目编号:   G311BJ1004655   项目类别:   股权
  所在地区:   北京   所属行业:   其他行业
  挂牌日期:   2011-11-15 至 2011-12-12   投诉举报: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中国-北京市-市辖区(北京市海淀区上地六街28号院2号楼) 
法定代表人高磊 
成立时间1999-06-08 
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  21211.1375
经济类型国有参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股份有限公司 
所属行业其他行业 
组织机构代码70039182-3 
经营规模大型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制造通讯设备(限分支机构经营)。一般经营项目:技术开发;技术推广;销售通讯设备;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职工人数2050 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序号前十位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1重庆国际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8.253%
2高磊10.731%
3李月杰10.731%
4朱春城10.731%
5任建宏10.731%
6王剑铭8.584%
7冯雪松5.723%
8郑翔2.385%
9吴容1.144%
10袁骏琳1.001%

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2010年度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
121225.34 19519.38 18749.42 
资产总计负债总计所有者权益
116450.03 42776.52 73673.51 
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
2011-08-31 67707.06 9320.64 8151.92 
报表类型资产总计负债总计所有者权益
月报 128761.08 47002.54 81758.54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评估机构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2011-11-11 
评估基准日2011-08-31 
项目账面价值评估价值
资产总计(万元)128761.08 -  
负债总计(万元)47002.54 -  
净 资 产(万元)81758.54 140485.42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25287.3756(万元)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律师事务所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其他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2010年至2011年,重庆渝创信用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与重庆国际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签订了《股权质押协议》、《股权质押补充协议》、《股权质押补充协议》,约定重庆国际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将其合法持有的全部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8.25%法人股(共计59,927,398股)质押给重庆渝创信用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并已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质押备案。
现重庆渝创信用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出具承诺函,同意重庆国际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转让行为,并在重庆国际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挂牌期间及收到成交价款30个工作日内不行使质押权。重庆国际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收到转让成交价款,并优先偿还担保对应的资金本息及相关金融机构解除重庆渝创信用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对应的所有担保责任后,重庆渝创信用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全力配合解除质押工作,以便重庆国际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与受让方顺利办理工商等手续。
重庆国际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同时出具承诺函,承诺收到转让成交价款后,优先偿还担保对应的资金本息,与重庆渝创信用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全力解除质押,保证不会因此影响与受让方顺利完成工商等手续。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否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转让方名称重庆国际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中国[156]重庆市[500000]市辖区[500100]江北区[500105]重庆市江北区观音桥建新北路86号 
法定代表人沈东进 
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 29719.3885 
经济类型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股份有限公司 
所属行业房地产业 
组织机构代码20281338-4 
经营规模大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28.253%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18%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国资监管机构国务院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710933809 
批准单位名称重庆国际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决议类型股东会议决议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挂牌价格(万元)25300 
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1、意向受让方在受让资格确认后2个工作日内,交纳挂牌价格20%的保证金至北京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指定账户(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如挂牌期满,经受让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只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全额:(1)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4)采用协议转让方式时,意向受让方未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1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采用竞价转让方式时,通过竞价确定的受让方,在北交所出具竞价结果通知书后未当场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5)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存在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项前需先办理许可文件变更的事项的;(6)受让方在签署《产权交易合同》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未支付剩余交易价款的。
2、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若协议转让,自被确定为受让方后1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如竞价成交,北京产权交易所发出网络竞价结果通知书当场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付齐全部交易价款。
3、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不会因为自身原因,造成标的公司在办理股东变更手续时,涉及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在变更登记事项前需先办理许可文件的情况。
4、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同意在北交所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北交所收取的交易价款支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受让方资格条件1、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需要提供由境内银行出具的挂牌公告期内任一时点的表明意向受让方的银行存款余额不低于2.53亿元的资信证明(如为多份资信证明,则证明日期应为同一日期)。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3、意向受让方为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内资企业(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外商独资企业除外)、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大陆公民,同时该意向受让方不会因为自身原因,造成标的公司在办理股东变更手续时,涉及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在变更登记事项前需先办理许可文件的情况。  
保证金设定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5060万元  
交纳方式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信息发布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信息发布终结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权重报价、招投标或动态报价
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转让方信息
  • 转让方:重庆国际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北京中诚天下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 联系人:赵先生、孙女士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13161720830、13161750597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未填写!
  • 邮件:未填写!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需要提供由境内 银行出具的挂牌公告期内任一时点的表明意向受让方的银行存款余 额不低于2.53亿元的资信证明(如为多份资信证明,则证明日期应 为同一日期)。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3、意向受让方为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内资企业(中外合资、中外合 作、外商独资企业除外)、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及具有完全民事行 为能力的中国大陆公民,同时该意向受让方不会因为自身原因,造成 标的公司在办理股东变更手续时,涉及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 决定规定在变更登记事项前需先办理许可文件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