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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北京建院佰地园林工程有限公司57%股权 (已结束)
  项目编号:   G311BJ1004649   项目类别:   股权
  所在地区:   北京   所属行业:   其他行业
  挂牌日期:   2011-11-14 至 2011-12-09   投诉举报: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北京建院佰地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中国-北京市-市辖区(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62号) 
法定代表人丁晓沙 
成立时间2004-02-12 
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  100
经济类型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其他行业 
组织机构代码75872061-8 
经营规模小型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专业承包、园林景观设计等。 
职工人数60 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序号前十位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1北京建院建设有限公司57%
2刘国禄10%
3张果10%
4刘力6%
5卢青3%
6张万利3%
7艾美荣2%
8张理垚2%
9何萍2%
10王玥2%

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2010年度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
982.14 75.03 59.7 
资产总计负债总计所有者权益
450.98 340.24 110.74 
审计机构北京东审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
2011-10-31 543.06 -29.45 -20.7 
报表类型资产总计负债总计所有者权益
月报 276.13 58.17 217.96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评估机构北京东审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核准(备案)日期2011-11-08 
评估基准日2010-12-31 
项目账面价值评估价值
资产总计(万元)450.98 465.18 
负债总计(万元)340.24 340.24 
净 资 产(万元)110.73 124.94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71.2158(万元)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北京东审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律师事务所北京市明度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股东会决议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1.标的公司账上存货——在产品是主要为赤峰工程施工项目支付的材料款。赤峰工程施工项目是标的公司于2004年签定的工程施工合同,该项目合同金额为34262108.00元。截止到2009年12月31日,标的企业共计确认收入38245324.72元,并确认成本37082264.35元。2010年年初新发生544693.00元成本,主要为材料款。由于标的公司主要从事园林景观设计工作,很少涉及工程施工领域,工作经验不足,该工程历时时间较长,加之管理不规范,人员调动频繁,现场经办人无法联系,原工程发包方对标的公司结算等要求不予理睬。该项目目前余下的账面成本能否收回存在重大的不确定性,本次评估暂按账面值列示评估值。若评估基准日后该项目最终结算款与本次评估值不符,应相应调整存货——在产品评估值。
2.其他详见标的企业资产评估报告、审计报告及法律意见书。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否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转让方名称北京建院建设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中国[156]北京市[110000]市辖区[110100]西城区[110102]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62号 
法定代表人陈杰 
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 6000 
经济类型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其他行业 
组织机构代码10138434-9 
经营规模小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57%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57%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国资监管机构省级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 
组织机构代码10113401-6 
批准单位名称北京建院建设有限公司 
决议类型股东会议决议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挂牌价格(万元)71.22 
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1、意向受让方须在受让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人民币21.36万元的交易保证金至北交所指定账户。如挂牌期满,经受让资格确认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只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保证金将被扣除:①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④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
2、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须在10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合同生效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交易价款;
3、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再使用“建院”、“佰地”作为企业字号,并将标的企业住所迁出“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62号”;
4、自评估基准日起至本次股权转让工商变更完成日止,期间产生的经营性盈亏(以标的企业财务报表为准)由受让方按其受让股权的相应比例承担。  
受让方资格条件1、意向受让方若为企业法人的应同时具备:(1)合法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且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以营业执照为准);(2)2010年末的净资产不低于500万元(以2010年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2、意向受让方若为自然人的应具备:(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境内自然人;(2)应在从事园林景观设计业务的相关企业担任高管职务3年以上工作经验(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21.36万元  
交纳方式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信息发布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延期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一次报价)
权重报价、招投标或动态报价
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转让方信息
  • 转让方:北京建院建设有限公司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北京企业重组顾问有限公司
  • 联系人:史慧敏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68941010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未填写!
  • 邮件:未填写!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 1、意向受让方若为企业法人的应同时具备:(1)合法存续的境内 企业法人且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以营业执照为准);(2) 2010年末的净资产不低于500万元(以2010年年度审计报告为 准)。 2、意向受让方若为自然人的应具备:(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的境内自然人;(2)应在从事园林景观设计业务的相关企业担任高 管职务3年以上工作经验(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