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浦华环保有限公司35.77%股权 (已结束)
项目编号: | 项目类别: | 股权 | |
所在地区: | 北京/东城区 | 所属行业: | 其他行业 |
挂牌日期: | 2011-10-11 至 2011-11-22 | 投诉举报: |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浦华环保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北京市-市辖区(中关村东路1号科技大厦C座27层A03)
法定代表人 周立业
成立时间 2002-09-29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22145
经济类型 国有参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合资经营企业(港或澳、台资)
所属行业 专用设备制造业
组织机构代码 74334544-8
经营规模 中型
经营范围 许可经营项目:生产桶装饮用水等。一般经营项目:环境工程咨询服务等。
职工人数 106 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否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否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Asuka CITF,Ltd 48%
2 清华控股有限公司 35.77%
3 启迪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9.02%
4 启迪中海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6.3%
5 华清基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0.91%
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2010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94613.45 1661.16 2086.52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71811.5 40442.72 31368.78
审计机构 京都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1-05-31 14729.53 -1900.91 -1963.69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72899.16 47388.86 25510.29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评估机构 中发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教育部
核准(备案)日期 2011-08-29
评估基准日 2011-05-31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资产总计(万元) 72899.16 75694.96
负债总计(万元) 47388.86 47388.86
净 资 产(万元) 25510.29 28306.1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10125.092(万元)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海勤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董事会决议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意向受让方需关注标的企业《资产评估报告》的特别事项说明。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否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清华控股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156]北京市[110000]市辖区[110100]海淀区[110108]中关村东路1号院8号楼(科技大厦)A座25层
法定代表人 荣泳霖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200000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投资与资产管理
组织机构代码 10198567-0
经营规模 大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35.77%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35.77%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中央其他部委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教育部
组织机构代码 999999999
批准单位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决议类型 批复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万元) 10125.092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在被确认受让资格后三个工作日内,需交纳3000万元人民币的保证金到北交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如挂牌期满只有一家符合受让资格的意向受让方,则以协议转让的方式进行产权交易,上述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剩余转让价款由受让方按照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的条款支付;如挂牌期满有两家或两家以上符合受让资格的意向受让方,则上述保证金相应转为网络竞价保证金,最终竞价成功的受让方缴纳的竞价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剩余转让价款由受让方按照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的条款支付。其他意向受让方的网络竞价保证金予以全额无息退还。
2、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将意向受让方缴纳的保证金全部扣除:(1)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家或两家以上符合受让资格的意向受让方时,意向受让方未参加后续网络竞价程序的;(3)在网络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4)只产生一家符合受让资格的意向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未在五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5)受让方没有按合同条款的约定及时、足额支付产权交易价款及其他有关款项和费用的。
3、意向受让方承诺按照科学的公司治理结构对公司进行管理,确保公司日常业务经营的独立性。
4、为维护标的企业稳定,意向受让方需承诺在标的企业职工自愿情况下,继续聘用现有企业职工, 并不低于现有薪酬水平。
5、意向受让方承诺自公司设立之日起不涉及有关经济纠纷的诉讼、仲裁和强制执行,也没有任何行政处罚。
6、意向受让方承诺继续履行2007年11月23日签署的《关于对浦华控股有限公司增资扩股的合作备忘录》中对标的公司业务和管理团队的承诺及原股东间的约定。(可到北交所查询附件)
7、意向受让方承诺为支持公司业务经营,在获得产权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与标的公司签署在3个月内为标的公司提供1.5亿元流动资金和业务经营所需财务担保的协议。
8、由于标的公司为环保类型企业,为了避免同业竞争和保持公司经营的独立性,受让方需承诺不是从事环保行业的企业,与标的企业不存在同业竞争关系。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中国境内合法存续的注册时间不少于3年,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的公司法人。
- 转让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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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清华控股有限公司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上海鑫通资本
- 联系人:施先生
- 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021-36317624
- 手机:13370083068
- 传真:021-36317624
- 邮件:jinjin83797883@yahoo.com.cn
-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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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4、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是 交纳金额 3000万元 交纳方式 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信息发布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期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 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2个周期。 )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项目联系人:上海鑫通资本 施先生 13370083068 fax 02136317624